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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違法建筑可“轉正”!小產權房是否有望合法化?时间:2018-09-27 【原创】 阅读 9月17日,深圳市規土委發布《深圳市人民政府關于農村城市化歷史遺留產業類和公共配套類違法建筑的處理辦法》,《處理辦法》的征求意見稿從2018年7月27日開始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經過一個多月的時間,現在正式發布并從2018年10月10日起施行。 《處理辦法》規定:符合特定條件的歷史違建,可以直接申請為商品性質房地產,不符合特定條件的生產經營性歷史違建,則可按照申請辦理為商品性質時市場評估地價的50%補繳地價。商業、辦公類歷史違建,按照申請辦理為商品性質時的市場評估地價補繳地價違法建筑可轉正。 1、產業類違建可轉正,是否意味著小產權房有望合法化? 對此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人員表示:歷史的原因造成了深圳市能夠新增的土地供應量非常有限,深圳市政府出臺這樣的政策的初衷,更多的是對現有的土地,如何進行城市更新,如何進行土地準備、挖掘土地存量資源優勢的考慮。不過并不是所有的違法建筑都能夠轉正的。 不過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的相關人員表示,這次所出臺的文件中,小產權的住宅不包含在內。對于這個處理意見包括三個部分,一個是普通的違建現在審查不通過,拆掉的;一個是要被沒收掉,有接管的;其次是可以確權的,而且這個確權并不完全能轉成商業型的。 2、什么是小產權房? 所謂的“小產權房”,是在農村集體土地上建造的商品性住宅,其土地性質屬于集體土地使用權。目前我國法律法規及國土資源部的政策都禁止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以獲取集體土地使用權。 其實對于小產權房,各個地區都有。小產權房屬于集體產權,有的是違法占地建設的;有的是在劃撥土地上建的。 3、小產權房拆遷能否獲得補償? 在征地拆遷中,小產權房是否能夠獲得補償呢?對于能否獲得補償一般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小產權房的性質是屬于履行了審批手續的房屋,但是集體經濟組織在安置本集體民過程中擅自擴大了銷售對象 由于根據現行法律和政策,非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不得購買在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設的房屋,因此買賣合同歸于無效。在此情況下,應首先認定所涉房屋的所有權是屬于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或者屬于宅基地使用人所有,拆遷安置補償的利益,只能由所有權人即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享有。 第二,小產權房是屬于違法建筑 對于這種情況,根據《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第22條第2款“拆除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不予補償”。 4、那么,違法建筑如何才能轉成合法建筑呢? 對于歷史遺留的違法建筑,只要是辦理了相關合法手續,違法建筑即可轉為合法建筑物。 5、違法建筑的界定主要依據的是什么? 在拆遷征收領域,被被征收人為解決居住困難而私自搭建的建筑物,或者農民之間轉讓宅基地、承包地并在其上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情形。對于該等違法建筑的界定,其依據的主要法律是《城鄉規劃法》和《土地管理法》。 6、小產權房會不會遭強拆?是否說拆就能拆? 凱諾律師說強制拆除影響比較的大,同時涉及的范圍也比較的廣,政府可以對該違法建筑予以處罰,補交地價然后責令補辦手續后合法化。這樣既維護了社會穩定,也會起到良好的社會效應。其次,對于違法建筑的拆除,我國有嚴格的法律規定,并不是想拆能拆的,必須要走相應的法律程序。 在征地拆遷中如果被認為是違法建筑的,大家要及時的咨詢專業拆遷律師,每個公民都有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權力。只要大家不妥協、不放棄、選擇正確的維權方式就有可能扭轉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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