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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要注意的幾大看點首先看點 先給予補償,補償合理之后在進行搬遷。新拆遷條例第三章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在舊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規定中并沒有對這塊做相應的規定。也就是說新條例下政府或者開發商所給出的補償款全部到位后才能實行拆遷行為,這對于廣大業主來說無非是比較好的答案。而自主拆遷模式所倡導的也是在互利互惠的前提下使得雙方都能夠得到比較大收益,不同點是自助拆遷模式靠的是公眾的力量。 第二看點 有史以來首先次進行拆遷獎勵補助。新條例第三章第十七條,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在舊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雖然也有相關的規定,但是不具體。針對于補償這塊是所有被拆遷方都比較關注的核心問題,新條例就此問題做了詳細的解釋,補償這塊應該等同于或者不得低于房屋本身的價值。對于因拆遷所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應該考慮綜合因素再給予補償,具體細節由當地政府或者自治區以及直轄市來確定。對于家庭較困難的被征收人除了享受第十七條的補助之外,還可以優先被安排享受保障房的權利。而自助拆遷模式下的拆遷行為是要業主和開發商共同來協商,其比較終的目的都是滿足雙方的利益不受損害。 第三看點 行政強制拆除的現象將徹底的被根除。第三章第二十八條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嗎,在補償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強制執行申請書應當附具體補償金額和專戶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周轉用房的地面和面積材料。在舊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也有所規定,但是舊規定說是實施強制拆遷前,拆遷人應當就被拆除房屋的有關事項,向公證機關辦理證據保全,相對于舊拆遷條例,新拆遷條例更具體,也更有人性化。而自助拆遷模式的核心點就是完全反對強制拆除,所以新條例跟自助拆遷模式等于是相得益彰。 第四看點 在舊城進行拆除或者改造建設的時候可以舉辦聽證會。第二章征收決定第十條,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在舊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對這塊卻沒有什么相關規定。而自助拆遷模式的工作任務就是讓更多的權利雙方在一個自由的平臺上可以集思廣益的發表自己的意見和建議,比較后做一個總結形成系統性的東西來幫更多的人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