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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律師解析想要做出合法的房屋征收決定,那這五個征收程序缺一個可不可以?时间:2018-10-15 阅读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必須滿足五大條件!否則,該征收,不合法! 一、房屋征收目的:公共利益的需要 公共利益包括: 。ㄒ唬國防和外交的需要; 。ǘ┯烧M織實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 。ㄈ┯烧M織實施的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環境和資源保護、防災減災、文物保護、社會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業的需要; 。ㄋ模┯烧M織實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的需要; 。ㄎ澹┯烧勒粘青l規劃法有關規定組織實施的對危房集中、基礎設施落后等地段進行舊城區改建的需要; 。┓伞⑿姓ㄒ幰幎ǖ钠渌怖娴男枰。 。ìF階段,對商業利益是否具有公共利益因素,以及公共利益在商業利益中的構成比例,是否可以構成征收公益的判斷上,應當從嚴把握,不能簡單否定。) 二、建設活動應當符合相應的規劃 規劃包括: 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舊城區改建,應當納入市、縣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鄉規劃和專項規劃,應當廣泛征求社會公眾意見,經過科學論證。 三、征收補償方案要征求公眾意見 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征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并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征求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將征求意見情況和根據公眾意見修改的情況及時公布。 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四、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房屋征收決定涉及被征收人數量較多的,應當經政府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五、補償費用應當足額、專戶、專用 征收補償費用應足額撥付到位,在指定的金融機構專戶貯存,專項用于房子征收與補償,不得挪作他用。 (實踐中,征收補償費用雖未足額到位,但在征收過程中,在不影響被征收人依法獲得征收補償的情況下,按征收進度及時分批補足征收補償費用的行為,并不違反《征收條例》規定的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房屋,應給予被征收人公平補償的原則。) 對征收決定不服怎么辦?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被征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對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行政案件管轄若干問題的規定》,房屋征收決定行政案件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