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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律師談村委會侵占老百姓征地補償款,強征土地及房屋都屬違法行為!时间:2018-10-31 【原创】 阅读 大家都知道,征地拆遷中什么事兒都有可能發生,前段時間的一則村委會強征老百姓土地的新聞仍舊是歷歷在目,不過在征地拆遷中對于這種村委會強行征占老百姓土地、村委會侵占村民補償款的事情是時常發生。 潘先生等人是天津市某村村民,80年代初為響應改革開放,中央連續發布1號紅頭文件,倡導誰開荒誰受益,誰種樹歸誰所有。而潘先生所在地為打造百畝果園提倡村民與村委會簽訂荒地承包,并由相關部門無償提供果樹苗。于是潘先生等人承包了該村的荒山,開荒種植果樹。 但在2013年的時候,潘先生與承包荒山種植果園的村民接到鎮政府和村委會關于土地流轉的通知。在2014年,潘先生所在該縣國土資源局、住建局、房管局、B鎮政府、村委會組織工作人員,對潘先生等人果園的果樹進行清點造冊登記,并告知潘先生其果園將由某公司統一經營管理,而該公司也將根據評估機構(由政府部門委托)出具的評估價給潘先生等人發放苗木補償款。評估價公布后潘先生等人均表示滿意。但村委會卻突然告訴潘先生等人只能獲得果苗補償款的35%,其余65%的補償款歸村委會所有,且村委會逼迫潘先生等人按照評估值的35%受領苗木補償款,否則村委會將拒絕上報土地流轉手續。萬般無奈之下,潘先生等人多次向相關部門反應此事,但都沒有結果。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于是潘先生等人委托了凱諾拆遷律師團隊的和雪蓮副律師。 了為盡快幫助潘先生等人拿到合理的補償,凱諾律師多次實地調查走訪,取得了村委會違法截留青苗的證據。隨后凱諾律師便向潘先生所在地縣的人民法院提起了訴訟。最終經過審理認定,村委會的做出果園苗木補償金按評估價35%給承包戶,65%歸集體由全體村民分配的決定,侵害了集體成員的合法權益,并根據《物權法》關于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委員會或者其負責人作出的決定侵害集體成員合法權益的,依法撤銷了村委會關于承包果園內苗木補償金的65%歸集體所有的決定。 對于土地征收,國家也有嚴格的規定。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征用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依此來看征地拆遷的主體必須是有權的政府,同時發布征收公告及補償安置方案的也只能是政府。 其次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九條:“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收土地的補償費用的收支狀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公布,接受監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用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 根據《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規定,對于征地補償安置不落實的,不得強行使用被征土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土地補償費主要用于被征地農戶的原則,制訂土地補償費在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將征地補償費用的收支和分配情況,向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公布,接受監督。農業、民政等部門要加強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內部征地補償費用分配和使用的監督。” 通過以上相關法律依據來看,在征地拆遷中村委會即沒有權力組織實施征收行為也沒有權力組織強征強拆,更不能以各種理由侵占老百姓征地補償款。 這幾年很多地方村官,借當地征地拆遷的項目,順水推舟的侵占老百姓征地補償款、強征強拆老百姓的土地房屋等違法行為是越來越嚴重了,完全無視了法律法規及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因此呢,凱諾拆遷律師提醒大家,如果覺得征地拆遷補償不合理或是征收行為有違法行為都要及時的咨詢專業拆遷律師,千萬不要一味的妥協,要通過合法手段爭取到合法的權益,腐敗村官因此也會得到法律的制裁。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