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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遷過程中都有哪些關鍵點?這些關鍵點會不會影響拆遷補償?时间:2018-11-27 【原创】 阅读 征地拆遷對被征收人來說意味著生活習慣以及生活水平的再一次改變。然而征地拆遷使不少的老百姓都為之害怕。實踐中,大多數的征收都存在違法行為,迫使老百姓拿不到合理的補償款,生活質量發生了天翻地覆的改變。那么在征地拆遷中都有哪些關鍵點,能使老百姓早點發生征收行為存在違法而保障我們的權益呢? 一、征收方主導的公益性質的拆遷必須要具備的法定條件 征收時是否有發布征收土地公告:征用土地公告是征用土地的必經程序,征用土地公告分為兩種,一是征用土地公告,二是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國土資源部發布的《征用土地公告辦法》第四條規定: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進行征用土地公告,該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具體實施。其公告內容必須包含:(一)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三)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四)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安置補償公告內容包含: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凱諾律師提醒被征收人,村委會、鄉鎮政府、拆遷辦等都是我們在拆遷過程中最常見的主體,但他們都無權作出征收決定公告,也無權作出征地批復,更無權作出補償安置方案。 二、建設項目是否具有公共利益的目的 在實踐過程中,有一些舊城地段特別好的周邊區域,因商業開發價值很高,拆遷方往往會打著舊城改造的名義進行征收,然后高價轉手讓給開發商,對于這種情況,作為被征收老百姓來說,獲得補償往往是非常的低,這種因利益的驅使迫使老百姓得不到合理的補償的行為,老百姓一定要通過合法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利益。 三、 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的主體 在征地拆遷中,拆遷實施的主體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但是在實踐拆遷過程中,通常都會成立拆遷辦、拆遷指揮中心等機構來負責拆遷補償事宜,有的甚至是由村委會、鄉鎮府或是開發商直接負責與被拆遷人談補償或是簽訂補償協議。 被拆遷人在簽訂補償協議時一定要清楚的知道,補償安置協議上面的蓋章必須是經過授權的行政機關或是專門機構,如果發現不是這兩種現象的,那么很有可能就存在違法行為,而所簽訂的這份補償協議也就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因此被征收人要格外的注意補償安置協議上面的所有內容以及印章。 四、 拆遷補償協議的內容是否合法,約定是否清晰 補償安置協議作為征地拆遷過程中最為重要的一環,關系到被征收人最后能在此次征收過程中獲取多少補償款,實踐過程中,一些被征收人在征收部門的“糖衣炮彈”下簽訂了補償安置協議,有的抵不住征收部門的威脅草草簽署了補償安置協議,更有甚者對補償安置協議的簽訂也“隨波逐流”,同征收部門簽訂了不平等的補償協議或者簽訂了空白協議。因此,凱諾律師提醒您,在協議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時,不要貿然的簽訂補償安置協議,一旦簽訂的補償協議,則代表著你同意了征收部門提出的要求,日后再發現協議中存在不平等的條款,也無法有效的對被征收人的權益進行救濟。 其次,補償協議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的,如果存在欺詐和脅迫的情形,協議是會無效的。在簽訂補償協議時,也要注意補償面積、補償標準、補償金額、補償時間是否合理,在補償協議上面必須寫明無誤。此外,凱諾律師再次提醒,空白協議絕不能簽,所簽訂的補償協議雙方必須各持一份,如果你知道別人的補償標準比你高,你還可以拿著協議要求予以平等補償,或是拆遷方違約,可以拿著協議起訴要求依約履行。 五、 評估是否合法、合理 評估主要是為了衡量被征收房子的價值,對評估機構的選擇,也要經過商議來決定,如果征收方私自決定評估機構就屬于違法的,對于評估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凱諾律師說如果在征地拆遷中遇到不合理補償或是違法行為,被拆遷人一定要及時的咨詢專業拆遷律師,通過合法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