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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通知,房子就被偷拆了?!时间:2018-12-05 阅读 最近,鹽城市大豐區楊先生向荔枝新聞求助,上個月月初,他在毫不知情的情況下,居住的房子突然被人拆了,所有財物全部被埋在廢墟之下,更讓人氣憤的是,沒有人愿意對拆房造成的損失負責。 拆遷沒有任何通知 住戶財物被埋廢墟 在大中街道老酒廠的空地上,房屋倒塌后留下了一片廢墟,仔細尋找,還可以在廢墟中發現一些日常生活用品。 楊先生稱,被拆的這棟樓房是1990年蓋的,共三層18套房,他家住在三樓,面積七十多平方米。原先,房子的產權人是他的父親,2016年因經濟糾紛,這套房子過戶給了別人。 雖然房子過戶給了別人,但楊先生一家人仍住在里面。今年,整棟樓房面臨拆遷,拆遷辦工作人員找過實際居住人楊先生和房屋現在的產權人王師傅,洽談拆遷事宜。經過商談,這棟樓房其他17戶居民陸續搬出了,但因牽扯經濟糾紛和補償金額的問題,楊先生一家一直沒有搬。就在今年11月4日,楊先生和家人外出回來后發現,房子突然被拆了。 房屋產權人王師傅也稱,自己沒有收到拆除樓房的通知。 兩級拆遷辦互相指責 房子是對方拆的 房子被拆后,楊先生多次找到大豐區拆遷辦,對方表示被拆的地塊屬于大中街道,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拆遷應該由街道負責。街道工作人員卻表示,被拆地塊今年下半年才劃歸街道管理,之前是區里負責管理,具體的拆遷工作還是應該由區拆遷辦負責。 警方:房子就是大中街道拆遷辦拆的 記者了解到,房屋被拆后楊先生報了警,經大豐區城北派出所民警調查后,警方確認房子是大中街道拆遷辦拆的。民警表示,該起事件立不了案,因為拆遷不歸公安管,拆遷不是違法犯罪,東西損失要找拆遷辦協商,協商不了可以起訴。 得到民警的答復之后,記者陪同楊先生再次找到大中街道拆遷辦,對方依然不承認房子是他們拆的。記者了解到,公民的私有財產受法律保護,按正常流程,拆遷部門在拆除房屋之前必須履行告知手續。 基于目前的現狀,楊先生提出了兩點訴求: 第一是家里的東西被埋廢墟里,這一部分的財產損失應該有人來賠償; 第二是希望能有安排居住的地方。 當地派出所的民警已經認定房子就是大中街道拆遷辦拆的,可相關工作人員依然信誓旦旦的表示不知道,同時這位工作人員也明白要先搬家才能拆房子,可楊先生為什么沒收到任何通知,房子就被拆了呢? 不容質疑,通過拆遷改造,城市會變得更加美好,但在這一過程中必須依法行政,避免強拆、偷拆的行為,只有這樣才能維護好相關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那么楊先生所受的財產損失,究竟能不能得到應有的賠償,記者也希望鹽城市大豐區相關部門調查清楚。來源:江蘇省廣播電視總臺 拆遷律師點評 首先,值得稱贊的是被拆遷人在面對違法強拆偷拆行為時能夠及時“報警”,從而找到實施“強拆、偷拆”行為的相關部門——大中街道拆遷辦。而想要維權爭取到合理的補償就可以以此為突破口。 一般來說,被“強拆、偷拆、誤拆”后想要維權應分為這幾步! 1)通過報警或者搜集相關有利證據來找到強拆主體; 2)然后分析并確認哪個部門為此次強拆維權案件的適格被告 3)在確定被告后,提起行政訴訟此項法律程序,請求法院確認其強拆偷拆行為違法。 而以上維權程序的提起主要是為了能夠爭取到與征收方談判的權利,以此作為協商補償、賠償等事項的談判籌碼! 其次,在報警并未有何頭緒并且未能搜集到相關有力證據證明究竟是誰實施的強拆偷拆行為,則可以從此次征收項目是否合法、補償是否合理此等方面進行維權。從側面出擊,但目的相同就是為了能夠拿到合理滿意的補償。而此案例中,經記者調查發現“拆遷部門在拆除合法房屋之前未曾履行告知程序”,被拆遷人則可以以這一違法程序來進行維權。當然,此種維權方法僅僅是針對您能對您損失的財物有所證明時方為可行。否則,就算勝訴了給的拆遷補償也不一定能夠達到你心理的價位。 最后,凱諾律師為大家講解一下合法的強拆程序應該怎樣走! 關于行政強制拆除的程序,目前相關的配套性規定尚不健全,依據城鄉規劃法、行政強制法等法律規定,其必經程序大體如下: 一、城市規劃區內違建行政強制拆除程序: 違建認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成程序----有關部門做出責令限期拆除處理決定----公告并送達----行政復議或訴訟---復議維持、訴訟敗訴或者不提起復議或者訴訟、又不自行拆除(三個月屆滿)----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有關部門作出強制執行決定---送達---行政復議或訴訟---復議維持或訴訟敗訴、催告(一般為10天)---強制拆除 二、鄉、村莊規劃區內違建行政強制拆除程序: 違建認定---鄉、鎮政府作出責令限期拆除處理決定---公告并送達---行政復議或訴訟---復議維持、訴訟敗訴或者不提起復議或訴訟、又不自行拆除(三個月屆滿)----鄉、鎮政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送達---行政復議或訴訟---復議維持或訴訟敗訴、催告(一般為10天)---強制拆除 相關法律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24條: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督管理,對違反城鄉規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 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城鄉規劃法》第68條:城鄉規劃主管部門作出責令停止建設或者限期拆除的決定后,當事人不停止建設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設工程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責成有關部門采取查封施工現場、強制拆除等措施。 《民事訴訟法》第228條規定:執行工作由執行員進行。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時,執行員應當出示證件。執行完畢后,應當將執行情況制作筆錄,由在場的有關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第250條規定:強制執行時,被執行人是公民的,應當通知被執行人或者他的成年家屬到場;被執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通知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到場。拒不到場的,不影響執行…… 《行政強制法》第43條規定:行政機關不得在夜間或者法定節假日實施行政強制執行。但是,情況緊急的除外。行政機關不得對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電、供熱、供燃氣等方式迫使當事人履行相關行政決定。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