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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幣化安置銳減 杭州房屋征收與補償政策“打補丁”導語 記者從相關部門拿到數據,在杭州國有土地房屋征收項目中,選擇貨幣化安置的居民戶數比例,從去年的55%下降到了今年的43%。杭州樓市,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一定的影響。 今年7月5日,記者發現杭州貨幣化安置產生變化,以《杭州貨幣化安置比例正在下降》為題進行了報道。 時隔5個月,記者從相關部門拿到數據,在杭州國有土地房屋征收項目中,選擇貨幣化安置的居民戶數比例,從去年的55%下降到了今年的43%。杭州樓市,也不可避免地受到了一定的影響。 鼓勵被征收人一年內買房 這一規定退出歷史舞臺 11月末,由杭州市住房保障和房產管理局擬制的《杭州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貫徹實施〈浙江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在網上征求廣大市民的意見。 比起現行適用的2015年版,新版的《征求意見稿》主要是對現行版本起到“打補丁”的作用,在貨幣補償補貼獎勵和產權調換優惠等內容上,主要有兩處重大調整。 變化一 《征求意見稿》內新增一條規定:“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的,房屋征收部門應當與被征收人簽訂附生效條件的補償協議。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到規定簽約比例的,補償協議生效;未達到規定簽約比例的,補償協議不生效,房屋征收決定效力終止。前款規定的簽約比例為百分之八十或者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高于百分之八十的具體比例! 這意味著,因舊城區改建這種公共利益情形征收房屋的,只要超過20%的居民在簽約期限內拒絕簽約,該片區的征遷將被暫停。 變化二 《征求意見稿》中,對于選擇貨幣補償安置,“征收住宅房屋,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在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給予補償的基礎上,再按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20%給予貨幣補貼。各區人民政府可以另行制定貨幣補償獎勵標準,但最高不超過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22%”。 被征遷的居民在選擇貨幣補償后,最高可以得到房屋評估價142%(1+20%+22%)的補償獎勵,這與現行適用的2015版相比,口徑不變。 不過現行政策中,征收戶要拿到最高不超過被征收房屋評估價值的22%貨幣補償獎勵,有個限制條件,那就是征收戶必須在12個月內購房!墩髑笠庖姼濉分校瑢⑦@一限制條件刪除,并將補償獎勵標準的制定交給了各區政府。 據悉,之前要求被征收人在12個月內購房才能得到貨幣補償獎勵,其大背景是當時杭州新房庫存壓頂,而如今樓市基本面已經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這一規定也就退出歷史舞臺。 杭州市城市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一改變是希望征遷補償政策能更好地適應各個時期杭州的發展。將補償獎勵標準制定交給各個區,也能適應各區不同情況的需要。” 官方數據顯示 貨幣化安置比例明顯減少 對于被征收人來說,選擇貨幣化安置還是實物安置,即俗稱的“拿錢”還是“拿房”,跟樓市的每一次起伏息息相關。 早年,杭州房屋被征收人在選擇實物安置和貨幣安置兩種補償方式時,選擇實物安置占大多數,貨幣安置的比例大多在10%以下。 2015年,隨著連續數年的樓市低潮期,全國樓市出現新房高庫存壓力,由此打響了“去庫存之戰”。杭州也不例外,當時庫存高達十多萬套。 2015年4月,杭州出臺《關于大力推進住房保障貨幣化的指導意見》,加大了貨幣化安置力度,實現由實物安置為主向貨幣安置為主轉變。 一方面,針對國有土地房屋征收項目,被征收人選擇貨幣補償的,最高給予的補貼和獎勵幅度,從原房評估價值的22%提高到42%,提升了被征收人選擇貨幣化安置后通過市場購買住房的能力;另一方面,嚴控實物安置優惠政策,即國有土地征遷中實物安置優惠結算部分建筑面積最高不得超過30平方米,且優惠價格不得過低。 這一政策出臺后,被征收人安置理念發生根本性變化。2016年,當年杭州國有土地房屋征收項目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被征收人比例就超過了50%。 2017年,隨著杭州征遷力度加大,貨幣化安置的比例依然是絕對主流。 記者從杭州市城市房屋征收管理辦公室了解到,杭州市(包含10個城區以及桐廬、臨安、淳安)2017年全年國有土地房屋征收住房安置情況中,選擇貨幣補償的戶數為3665戶,而選擇實物補償的戶數為2991戶。 不過,從今年開始,雖然對于征遷的貨幣補貼獎勵還在執行,但杭州在安置方式上已經開始倡導盡量以實物安置為主。事實上,今年1至11月以來,杭州市國有土地房屋征收中,選擇實物補償的居民戶數為1406戶,選擇貨幣補償的戶數為1064,貨幣安置比例已經下降到43%。 貨幣化安置比例的降低,一定程度上也影響了樓市。“不差錢”的接盤俠變少了,當11月杭州高價地項目紛紛入市后,銷售大多不理想,不少項目的營銷總,開始懷念去年拆遷戶懷揣千萬、全款搶房的好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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