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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諾律師:簽訂完協議后拆遷方想“賴賬”?那補償款、安置房該怎么辦?时间:2018-12-10 阅读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征地拆遷中非常重要的文件之一,相信大家都明白,就是一旦拆遷方與被拆遷方簽訂了補償協議之后,這份協議立馬就生效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同時被拆遷人的權利也就有了保障。 但是經常有當事人向凱諾律所的值班律師反映,在簽補償協議的時候,拆遷方通常都會非常積極且非常爽快的答應了所有的條件,但是等到簽完字之后沒隔多長時間他們就反悔了.......有的是遲遲拿不到補償款或是安置房.........。實踐過程中,這種情況是常常發生的,拆遷方不積極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或是因為各種原因想單方面的撤銷所簽訂好的補償協議。 《立法法》規定:“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章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定除外! 面對這種情況我們應該要怎么辦呢? 凱諾律師說如果簽訂了補償協議,被拆遷人手里有協議原件且協議內容清楚的話,可根據《合同法》相關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也就是說,如果拆遷方不履行所簽訂好的補償協議合同義務時,被拆遷人可直接拿著協議原件通過法律途徑起訴對方,要求其履行協議相關內容或是支付違約金來賠償相應的損失。 如果與拆遷方簽訂了補償協議,但是拆遷方卻拿走了協議原件,被拆遷人手里沒有原件只有一份復印件,對于這種情況,絕大多數情況下這都是拆遷方的套路或是一種手段。如果被拆遷人只拿復印件去法律起訴,那么很有可能法院是不受理的,即便是法律受理了,也有可能會因復印件的證明力較弱,導致法院不予采信。因此,及時的咨詢專業拆遷律師,讓律師介入到案件當中,通過法律程序讓律師調取協議原件,要求對方履行。 除了以上兩種情況,實踐過程中,凱諾律師接到過比較多的就是拆遷方與被拆遷人簽完協議之后,即沒給被拆遷人原件,也沒給被拆遷人復印件,直接拿走協議。因此我們不難想象這種情況最終的結果就是補償款沒按期還,安置房也沒到手。 拆遷方拿走補償協議,會不會在上面隨便寫補償數額,補償期限等相關重要性內容,被拆遷人是無法知道的,所以在簽訂補償協議之前被拆遷人一定要想明白,要想拿到合理的補償,被拆遷人手里必須要有原件,在自己無能為力的情況下,需要咨詢律師及時的介入到案件中,從而要求其履行協議相關內容。 拆遷協議究竟怎么簽? 1、審查簽訂合同的主體是否合法:和我們簽訂拆遷協議的一定要是拆遷人,具有法人資格,否則合同的簽訂會因為主體不明確、主體沒有承擔法律責任的能力而面臨無法履行的風險。 2、合同的主要條款內容要明確:在征地拆遷過程中,很多被拆遷人都是第一次拆遷,合同細節應當怎么約定并沒有經驗,通常所簽訂的合同內容都不明確,導致以后拆遷方履行時會出現違約或是不認賬的情況。 對此拆遷協議合同內容一定要包括:補償款的總金額及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如果存在廠房出租的情況,這個各項補償內容的具體明細就尤為重要,也涉及到雙方以后分割拆遷補償款的份額確定、其次還要有補償款的支付時間及支付方式或是安置房、安置土地的面積及具體位置、土地性質,因為地理位置決定了土地的區位價值,土地性質是住宅、工業還是商業也直接決定土地的價值,如果雙方在合同中沒有明確的約定,在實際履行中很容易產生糾紛。 協議里約定違約責任 通常來講,雖然拆遷方所答應的補償條件,基本都能實現,但近幾年隨著越來越多的拆遷項目的出現,拆遷方又急功近利的促進拆遷,很多被拆遷人都遭受了一定的合法權益。因此我們在簽訂補償協議的時候,要提前防備,在協議里明確約定違約責任,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也是從合同條款的角度去督促拆遷人盡早的履行合同。 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簽相關拆遷補償協議時被拆遷人一定要認真閱讀協議上的內容,否則可能會進入拆遷方的圈套。另外,空白協議最好是別簽,一旦簽了,發現拆遷補償協議內空有問題或是覺得補償不合理,想要撤回就非常的被動了。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