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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諾律師破解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難題时间:2018-12-13 【原创】 阅读 凱諾律師表示,行政職責是我國國家賦予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行政職權,要求其在實施國家行政管理活動的過程中,所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與義務。然而,在實踐過程中,常常有一些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怠于履行其法定職責,導致行政機關同行政相對人之間的溝通不暢,不僅對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造成了損害,也使得我國政府的公信力大幅下降。今天,凱諾律師便來給大家講一講,當我們遭遇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時,應該如何處理。 對于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通常屬于行政爭議的范疇,因此,在此類爭議過程中,行政復議以及行政訴訟便成為了解決爭議的首要方案。盡管在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中,大部分的舉證責任在行政機關一方,但要想提起行政復議及行政訴訟卻需要申請人來證明,按照我國《行政復議法》及《行政訴訟法》的規定,首先,申請人必須是符合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明確的被申請人或被告,有具體的復議或訴訟請求及事實根據,屬于復議或訴訟的受案范圍并且復議機關及人民法院對該案有管轄權。那么,我們在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時,就應當證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具有合法的,值得法律保護的權益,其次,行政機關具有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的職責,這種職責來源既可以是法律規定的,也可以是在雙方簽訂的行政協議中約定的,也可以是行政機關在先行行為中導致其具有履行相應職責的義務。那么這些要求我們該如何證明呢?首先,我們需要提供證據證明我們是相關行政行為所相應的行政相對人或行政相關人,其次,對于相關行政機關的職責問題,我們可以通過這些行政機關的官方網站查詢其公開的政府職責,如果找不到相關的職責文件,也可以通過政府信息公開的方式向該行政機關申請公開其主要職責。對于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履行的法定職責,在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時,還應當證明其曾經要求過行政機關履行該法定職責,比如像一些行政機關應當主動公開的信息,如果申請人直接提起復議或訴訟,則復議機關及法院不予受理,而是應當由申請人先向該行政機關申請信息公開,如果行政機關不予答復的,才可以提起行政復議或訴訟。除此之外,對于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行政相對人還可以針對行政機關的不作為向監察部門投訴舉報,如果因為行政機關不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對行政相對人造成損害的,還應當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并對行政相對人的損失予以賠償。 作為有行政職權的行政機關,本應為人民服務,卻在不知不覺中侵害了百姓的權利,相比于亂作為,有時候不履行法定職責更讓人為難。如果您正被這方面法律問題困擾,可以向凱諾律師尋求法律幫助。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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