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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補償是按國家標準還是按當地標準?拆遷補償方案到底是由誰制定?在征地拆遷中,許多被拆遷人都會問到關于補償標準的問題,比如“補償多少才算合適,補償方案是國家制定還是地方制定,補償是當地相關部門說了算還是按照國家規定的?......”那么,拆遷補償到底是按國家標準還是按當地補償標準呢? 對于補償標準,無論是國家的法律法規還是地方法規,都不可能直接規定房屋拆遷的具體補償標準。首先房地產價是千變萬化的,同時也是千差萬別的。所以房屋拆遷補償標準也沒有具體的,更沒有統一。 但無論怎樣,在實踐中,拆遷補償標準都不得與國家法律法規相抵觸,也就是說,拆遷補償必須在國家規定的范圍之類進行細化。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同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征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 簡單點來說就是,拆遷補償不得低于被征收房屋周邊的市場價,不能降低被征收人在拆遷之前的原有生活水平。 拆遷補償安置方案的制定部門 根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被征收土地的,征收方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的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定。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征收城市郊區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新設基金。 那么也就是說,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的規定,作出集體土地“征收補償安置方案”的主體應該是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 其次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八條,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同時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對補償安置方案不服的救濟途徑 在《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明確規定,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不過,凱諾律師說,征地拆遷過程中,無論是從征地補償標準的制定還是對于批準后的征地補償標準的救濟規定來看,被征地農民對于征地補償標準都有很大的發言權。因此,對于所有有關權益被侵害的問題,我們都可以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來解決。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