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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律師:易地扶貧搬遷和征地拆遷有啥區別?征地拆遷對咱老百姓來說,永遠都是一件大事,涉及到多方面的問題。城市的拆遷是為了加快現代化的發展,而農村拆遷多半是為了推動農村經濟的發展以及城鎮化建設的步伐。 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全國“十三五”易地扶貧搬遷規劃》,規劃明確指出,未來2年內,全國22個省份的1400個縣共計近1000萬的農民將參與搬遷。由此可見,國家對易地扶貧搬遷非常的重視。那么易地搬遷和征地拆遷有啥區別呢? 1、易地扶貧搬遷定義 易地搬遷其本意是將生活在缺乏生存條件地區的貧困人口搬遷安置到其他地區,通過改善安置區的生產生活條件、調整經濟結構和拓展增收渠道,幫助搬遷人口盡快的脫貧致富。 易地扶貧搬遷是屬于公益性質的項目,更多的是為了幫助生活居住落后的地區,改善貧困地區人口的生活水平。而征地拆遷則是為了推動社會經濟發展,對土地資源再開發再利用。 2、易地扶貧搬遷原則 易地扶貧搬遷以政府主民,群眾自愿為原則。易地扶貧搬遷充分尊重群眾意愿,不搞強迫性命令。也就是說易地扶貧搬遷要完全尊重老百姓,而征地拆遷則是在滿足一定條件時,可以強制。如果在易地扶貧搬遷中存在欺騙老百姓的情形,大家可以直接拒絕搬遷。 地區居住的其他農戶,雖然不是建檔立卡貧困戶,如果自愿搬遷,也可以共享政府在集中安置區建設的配套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享受這一優惠政策。 3、易地扶貧搬遷對象 易地扶貧搬遷的主要對象是居住在深山、石山、高寒、荒漠化、地方病多發等生存環境差、不具備基本發展條件,以及生態環境脆弱、限制或禁止開發地區的農村建檔立卡的貧困人口,進行易地搬遷。而征地拆遷則是將適用的土地以及房屋納入到征收的范圍之類,其征收范圍是全國各地,無論地區的發展怎樣,只要是涉及到的都有可能進行征地拆遷。 4、易地扶貧搬遷安置方式 據了解,我國將用5年的時間對約1000萬貧困人口實施易地扶貧搬遷。相關部門共籌集了將近6000億元的資金,分攤到1000萬人身上,人均籌資標準6萬元左右。易地扶貧搬遷一般按照“群眾自愿,應搬盡搬”的原則來執行,分為整村搬遷、分散搬遷兩種方式。 在集中安置中,包括以下幾種安置方式: 1、行政村內就近安置 這里的行政村主要是依靠交通要道的中心村,搬遷對象在這些地方就近進行集中安置。 2、新建移民村 在獲得新開墾地和調整使用耕地的前提下,在周邊的縣鄉新建移民村進行安置。 3、小城鎮或工業園區附件建安置區 即在縣城或工業園區附近建設安置區集中安置。 4、鄉村旅游區安置 引導搬遷對象適度集中搬遷到重點打造的鄉村旅游村鎮或景區。 5.集中供養機構 這個針對的是特困人員或者殘疾人等符合集中供養條件的搬遷對象。 在分散安置中,則依托安置區已有公共設施、空置房屋等資源,由當地政府采取回購空置房屋、配置耕地等方式進行安置,或者自主選擇進城務工、投靠親友等。 易地扶貧搬遷還有一定的補助,各地標準都不一樣。 實踐過程中我們發現,很多地區打著易地搬遷的名義進行征地拆遷,其目的就是用國家的名義給老百姓施加壓力,使大家“積極配合”征地拆遷的工作,根本不給老百姓自愿選擇的余地。因此在老百姓在答應搬遷的時候一定要擦亮眼睛,避免上當。必要的時候一定要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