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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棚戶區改造方案出爐!重點整治補償糾紛、非法拆遷!时间:2019-02-18 阅读 棚戶區大多數指的是設施比較簡陋,環境比較差以及安全隱患非常大的區域,這些區域通過改造之后,當地老百姓的住房條件以及生活質量會得到一定的改善。 不過隨著棚戶區改造的力度不斷的加大,在實際棚改過程中卻存在著諸多的問題,如補償公不公平、拆遷程序合不合法以及棚改項目是不是在棚改的正常范圍之類等違法亂紀問題。還有不少拆遷方打著棚戶區改造的名義,大張旗鼓、不顧民意的搞拆遷。 近日,黑龍江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黑龍江省棚改突出問題防范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此次《方案》重點防范和專項整治的內容是納入國家和省計劃任務范圍內棚改項目存在的突出問題。 《方案》要求,要重點整治工作謀劃不扎實,棚改項目建設推進難問題。對因征收實施主體未履行法定征收程序,信息不公開、評估不合理、補償安置不到位、不按約定條件補償、非法強拆等原因,造成棚改項目出現征收補償糾紛問題開展集中整治。 《方案》要求,各地要明確本地區棚戶區改造范圍和標準,嚴禁將房地產開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打包納入棚改;嚴禁將因道路拓展、歷史街區保護、文物修繕等拆遷改造房屋的項目納入棚改;嚴禁將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納入棚改;嚴禁將房齡不長、結構比較安全的居民樓納入棚改;嚴禁將棚改政策覆蓋到一般建制鎮;嚴禁將小區美化亮化、居民住房外立面整治等項目納入棚改。 在棚改過程中要依法實施征收補償,對居民棚改意愿強烈的棚戶區地塊要優先進行改造。 其次,征收補償方案由房屋征收部門擬定,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相關部門對征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且予以公布,征求公眾意見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同時,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應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在補償決定規定的期限內又不搬遷的,由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不得由開發或建設企業進行強拆。 棚戶區改造不能隨便改隨便補 對于棚戶區改造的范圍,其實早在《國務院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中就有所規定:禁止將因城市道路拓展、歷史街區保護、文物修繕等帶來的房屋拆遷改造項目納入城市棚戶區改造范圍。 且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明確規定,征收行為應當符合公共利益需要,應當符合各項規劃并納入年度計劃,應當制定公平合理的征收補償方案,應當做出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應當保障補償費用足額到位、專戶存儲、專款專用,應當依法選擇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并依法實施評估,應當保障被征收人享有各項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及依法獲得公平補償的權利。 依據以上規定可知,棚戶區改造是有范圍限制的,補償應當也要合理合法,不能因是棚改就隨意降低被拆遷戶的補償,對于棚戶區改造應當結合房屋本身以及周邊配套設施來綜合判斷。 棚戶區改造補償標準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棚戶區改造不能都本著“一刀切”的標準對被拆遷戶進行補償,必須是拆一還一,被拆遷人選擇產權置換的,要以1:1的面積計算標準將自己的房屋與拆遷方提供的房屋進行置換是最基本的利益保障。根據《條例》規定和政策精神,“拆一還一”是征收補償的最低限度標準,是絕對不能再打折扣、做減法的。如果在被拆遷人沒有任何保障的情況下就違背法律先拆遷,是屬于違法的,被拆遷人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或是行政復議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征地拆遷涉及眾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不管是因公共利益實施的拆遷行為,還是因商拆因素實施的遷行為都應優先考慮民意。而棚戶區改造本身是國家推行的一種福利政策,是為了能夠盡快解決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拆遷之后的棚戶區居民應該是要得到安居,而不是無家可歸。 最后,凱諾拆遷律師提醒廣大被拆遷人,如果在棚改過程中遇到非法拆遷,補償不合理時,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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