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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棚改問題整治方案出臺 重點整治補償糾紛嚴禁非法拆遷日前,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黑龍江省棚改突出問題防范及專項整治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此次《方案》重點防范和專項整治的內容是納入國家和省計劃任務范圍內棚改項目存在的突出問題。《方案》要求各地要科學合理安排棚改項目,優先改造住房條件困難、安全隱患突出、環境條件差的棚戶區地塊。到今年年底,基本解決現有棚改突出問題,有效防范新的問題產生。 《方案》要求,要重點整治工作謀劃不扎實,棚改項目建設推進難問題。對因征收實施主體未履行法定征收程序,信息不公開、評估不合理、補償安置不到位、不按約定條件補償、非法強拆等原因,造成棚改項目出現征收補償糾紛問題開展集中整治。 重點整治規劃設計不合理,工程存在功能缺陷問題。對棚改項目竣工后未及時組織竣工驗收、竣工驗收不規范、未辦理竣工驗收手續就直接交付使用等原因造成項目工程質量不達標,存在安全隱患問題開展集中整治。針對因房地產開發企業資金實力弱、企業信譽低、公司管理混亂,不履行合同,不兌現居民回遷安置承諾;地方政府法治意識、規則意識淡薄,盲目許諾,無法兌現對企業和居民的承諾,造成企業項目建設遲緩、擱置甚至爛尾,引發被征地棚戶區居民逾期無法回遷安置問題開展集中整治。重點整治監督管理不嚴,違反法定建設程序問題。 《方案》要求,堅持治理與預防相結合,各地要根據問題成因,研究制定具體的整改措施,在解決好現有棚改突出問題的同時,堅決防范新的問題產生。各地要明確本地區棚戶區改造范圍和標準,嚴禁將房地產開發、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項目打包納入棚改;嚴禁將因道路拓展、歷史街區保護、文物修繕等拆遷改造房屋的項目納入棚改;嚴禁將農村危房改造項目納入棚改;嚴禁將房齡不長、結構比較安全的居民樓納入棚改;嚴禁將棚改政策覆蓋到一般建制鎮;嚴禁將小區美化亮化、居民住房外立面整治等項目納入棚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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