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征地時已故去的人不享有征地補償資格,那究竟能不能繼承?!隨著城鎮化的推進,征地拆遷的范圍也在逐步擴大,越來越多的居民或者村民被納入到拆遷的范圍內。那么,在這那么長的時間里,如果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不幸離世,那么征地的補償款可以繼承嗎? 一般情況下,根據法律規定,在土地征收時已經離去的人是不享有征地補償款的,自然也就不存在繼承問題。但是,在滿足一定條件下,離去的人也是享有征地補償款的,其所享有的征地補償款可以有其繼承人繼承。 新《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七條規定,承包方的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原《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條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在承包土地被征收期間,承包人死亡的,根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收益所得款項的性質,屬于承包人依照土地承包法的規定享有的關于承包土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權以及承包地依法被征收、占用后所應獲得相應補償所產生的收益可以被繼承。 根據以上規定可以得知,對農村家庭承包的集體土地而言,部門成員死亡并不影響對承包收益、征地補償款的繼承;只有農戶內全部成員均死亡導致失去了承包地的承包權時,對該塊承包地才無權獲得征地補償款。 至于能作為繼承的征地補償款有哪些? 則根據《土地管理法》以及實施條例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的規定,凡屬于土地征收的安置費用的,農戶家庭內的成員均有權分享該承包收益。如果其中一人在征收公告之后不幸逝世的,其應享有的份額可作為一場進行繼承。 舉個簡單的例子: 小李家有六口人,五年前就征地拆遷,并統計過承包地和安置人口數了。后來,在村里還沒給征地補償款之前,小李奶奶因年齡大了就去世了。但是按照規定,奶奶享有的承包地的份額應該按照繼續法進行分配。 也就是征地補償款的1/6是奶奶的遺產,因按照遺產的分配標準,由奶奶的子女們按照繼承法規定進行繼承,而村里無權因為小李家人口的減少而收回1/6。至于,能否將奶奶的部分直接分給小李他們家另五個人,則要看其他第一順位繼承人能夠同意。若同意,則可以;若不同意則需要按規定進行分配。 拆遷律師提醒:征地補償款是可以繼承的,老人依法享有征地補償款的份額應按照繼承法進行繼承!所以,作為合法繼承人的你一定要留意了!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