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爐后的新行政訴訟法,哪些法律條例與被拆遷人息息相關?时间:2019-02-25 阅读 新行政訴訟法在去年出爐以后,對被拆遷人有著極大的影響。這兩年征地拆遷本就水深火熱,不按法律規定的程序實施拆遷,被拆遷人遭遇違法強拆、逼拆等等數不勝數,讓不少被拆遷人失去了合法權益。 不過隨著新的行政訴訟法司法解釋的施行,此前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的廢止。新《行政訴訟法》更大限度的維護了被拆遷人的權益。新行政訴訟法仍然本著以人民為中心,化解行政爭議,打造法治政府的整體思想,最大限度的調解行政糾紛。那么新行政訴訟法出爐出之后,哪些是與被拆遷人息息相關的呢? 一、起訴訟期限有所縮短 新行訴解釋第六十四條的規定,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行為時,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起訴期限的,起訴期限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起訴期限之日起計算,但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行政行為內容之日起最長不得超過一年。 由此我們可以看出,訴訟期限從之前的兩年縮短到了一年,同時如果遇到強拆,被拆遷人要想維權起訴相關部門強拆違法,需要在6個月內提起訴訟。雖然時間縮短了,但也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督促了被征收人要積極行政相關權利,要及時的在有效時間內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避免錯過維權時機。 二、訴訟代表人數發生變化 新行政訴訟法實施之后,將代表人人數變更為二至五人。征地拆遷類的案件,作為典型的行政訴訟,往往涉及到的范圍大,人數多,采取代表人制度的話,能更好的反映出被拆遷人的訴求,不混亂,能夠有條有理的說明白事情,提高訴訟效率。 三、準確無誤的確定被告資格 征地拆遷本就是非常復雜的,其中涉及到的部門以及相關人員非常的多,在沒有出爐新行政訴訟之前,很多被拆遷人在維權時往往弄錯被訴對象。而新《司法解釋》的第二十五條明確提出了,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征收部門組織實施房屋征收與補償工作過程中作出行政行為,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訴訟的,以房屋征收部門為被告;征收實施單位受房屋征收部門委托,在委托范圍內從事的行為,被征收人不服提起訴訟的,應當以房屋征收部門為被告。 該條例的出臺,使得在征地拆遷糾紛中,被征收人能夠準確無誤的確定被告的資格,避免了被告不適格情況的發生。 四、強拆案中舉證難有所改善 違法強拆在征地拆遷中非常的常見,很多被拆遷人在房屋遭遇到強拆時往往很難拿到有效的證據,多數情況下就會被拆遷人員阻止而無法取得證據。即便是委托了專業拆遷律師之后,向法院提起訴訟要賠償也很難提供相應有效的證據。 可在新的行政訴訟法中就明確規定了在行政賠償、補償案中,如果政府在強拆中存在過錯,導致損失難以確定的,則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由強拆方舉證損失情況。對各方主張損失的價值無法認定的,應當由負有舉證責任的一方當事人申請鑒定,但法律、法規、規章規定行政機關在作出行政行為時,依法應當評估或者鑒定的除外;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拒絕申請鑒定的,由其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不過凱諾拆遷律師還是要提醒廣大被拆遷人,切忌不顧一切的強行拍照留證,首先要確保好自身及家人的安全。可在知道要拆遷時,就要將房屋前前后后整體拍一遍,保留強拆之前的證據,遇到強拆之后能拍就要及時的拍照留證。 去年開始實施的新行政訴訟法,雖然做了很多的規定,但對于被拆遷人來說,最主要的就是能夠在征地拆遷中拿到合理的補償,對此如果遇到補償不合理,遭到強拆時要及時的咨詢律師,把握好維權時間通過行政復議或是行政訴訟的方式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