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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諾律師:注意!征地拆遷中最重要的四方案、兩公告你都知道嗎?时间:2019-03-15 阅读 在土地征收過程中,征收方為了盡快達到征收目的,通常都會省去各種審批手續,直接征收村民土地。很明顯,這樣做是違法的,在土地征收過程中,必須要有四方案、兩公告。在實踐過程中,很多被征收人因不了解征收時的程序以及哪些文件很重要導致自己的補償少了一半。 古人云: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因此我們只有提前了解相關知識,才能保障我們的合法權益。 征收中的四方案指的是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供地方案。由市、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相關材料編寫,并逐級上報省級政府或國務院進行審批。 什么情況下應公開 要想盡快找到征收方的違法點,通常都會采用信息公開的方式,但是一書四方案并不是隨時都可以通過信息公開獲取這些方案的,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的意見》規定,“行政機關向申請人提供的政府信息,應當是正式、準確、完整的,申請人可以在生產、生活和科研中正式使用,也可以在訴訟或行政程序中作為書證使用。因此,行政機關在日常工作中制作或者獲取的內部管理信息以及處于討論、研究或者審查中的過程性信息,一般不屬于《條例》所指應公開的政府信息”。而前面所說到的“四方案”是地方相關部門為了報請上級機關批準征地所制定的過程性文件,因此很多地方并不認為它是屬于可以公開的政府信息。 不過,為了督促地方土地征收部門做好信息公開的工作,我國國土資源部門在2014年下發了《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市縣征地信息公開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其中明確規定了“一書四方案”助于政府主動公開的信息。但也要明白一點,要想獲得“一書四方案”必須是在征地項目進入實施階段后才能申請公開。 也就是說,“四方案”的公開時間應該是在用地批復之后且已屬于確定的實施階段。否則的話,“四方案”依舊是過程性信息,不會給公開的。 除了以上的四方案之外,在土地征收過程中,以下兩公告也頗為重要。征地是否合法其第一審查的目標就是要看他就沒有貼出征收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征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 征地公告是保障被征收人的基本知情權,根據《征收土地公告辦法》中的相關規定,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征地批文之日起10日內進行公告。 可是實踐過程中我們發現,多數情況下征收方是不給公告或是延期公告,這種情況是違法的。因此被征收人在發現要征地卻沒有公告時,可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相關部門依法履行公告,在沒有公告時,被征收人是有權拒絕辦理一切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根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同時聽取被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征地補償、安置爭議不影響征收土地方案的實施。征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當自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在實踐過程中,很多征收部門在實施征收時都存在沒有依法履行職責,沒有進行公告,或是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貼上去之后,立馬又撕下來等情況。這樣的行為最終導致的是被征收人不知曉公告內容而損失合法利益。 對此如果被征收人遇到相關部門沒有依法進行公告的時候,可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的要求相關部門予以公告,同時被征收人有權拒絕辦理相關手續。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