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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諾律師:未批先占,需要通過哪個方法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时间:2019-03-26 阅读 土地征收過程中的違法亂象,長期以來嚴重侵害著被征地人的合法權益,大量的農用地、宅基地以及其它類型的土地在沒有經過審批、未取得征地批復的情況下就被征收方假借各種名義給強行占有,據為己有。 林女士等人是四川省某市村民,在2013年的時候,市政府及鎮政府因用地建安置房,動員包括林女士在內的村民交地。可是土地是交出云了,但補償款卻一直沒有發下來,于是林女士等人在焦慮之下覺得此次征收有蹊蹺。于是林女士等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通過鄰村聯系到了凱諾律師,經過一番詢問之后才恍然大悟的明白,此次征收過程中政府存在違法之處。眼看著自己的最后一塊田地要沒了,林女士等人決定委托凱諾律師全權負責此次的案件, 隨后,凱諾律師便馬不停蹄的奔赴現場進行調查,凱諾律師發現,在整個過程中,相關單位未曾出具過任何手續。于是,凱諾律師為了幫助林女士等人找到更多的違法行為,向有關部門申請了《政府信息公開》,通過對獲取材料的分析,凱諾律師發現涉及林女士等人所在村組的已有征地批復中不包括此次安置房建設項目用地,而且該項目并未辦理過任何的土地征收手續,屬于嚴重的未批先占行為。 針對這一行為,凱諾律師向市國土資源局遞交了《查處申請書》,申請對該違法行為進行查處。但是國土資源局卻答復稱該建設項目用地均為國有土地,不存在未辦理土地征收手續、破壞耕地等相關問題。國土資源局的答非所問以及怠于履職,凱諾律師又向四川省自然資源廳遞交了《行政復議申請書》,請求撤銷當地國土資源局作出的《關于B村林女士等人申請查處違法用地的回復》,并責令其重新對涉案土地進行查處,且將查處結果以書面的形式告知林女士等。最終,四川省自然資源廳作出決定:撤銷當地市自然資源局作出的答復,責令其在法定期限內重新答復。 而此次案件,四川省自然資源廳作出決的這種決定,也為林女士等人的維權之路開了一個好頭。 關于土地征收,根據《土地管理法》第44條規定,建設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其次是土地征收審批。《土地管理法》第45條規定,征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44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 那么也就是說,土地征收時只有獲取了這兩種批文以后才能開始征收行為。如果沒有這兩種征地批文那就是違法征收。 其次根據十五條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一)基本農田; (二)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征用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秋院備案。 征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以上所說的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經國務院批準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征地批準權限內批準農民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征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征地審批,超過征地批準權限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另行辦理征地審批。 第六十六條第一款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對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 在現實生活中有不少地方還存在著未批先占的這種違法現象。要依照以上的法律規定來看的話,土地征收,尤其是集體土地征收,國家有著嚴格的規定的,不能是想征就征,想不給補償就不給補償的。 未批先占,這是赤裸裸的“先上車、后補票”的行為。因此,為了各項建設工程能夠及時的啟動,征收單位應當盡量遵循對農用地轉用的批準以及對征地批準在同一政府一次辦理的原則。如果兩項申請的審批權限不同,就應當遵循征地審批權“就高不就低”的原則。 如何解決未批先占的這種違法行為? 直接起訴至國土資源部。農民可通過舉報的方式,直接舉報給國土資源部、中紀委監察部等有關部門,來阻止地方政府的違法征地拆遷。不過要注意的是,要注意收集違法占地的證據,其次,如果相關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對違法占地進行依法處理的話,被征收人可依據《行政訴訟法》直接起訴國土資源部,將地方相關部門違法占地的決定推翻,要知道,通過行政訴訟的方式來維權不僅有力而且還有效。因此凱諾律師建議大家,必要的時候一定要勇敢的拿起法律武器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