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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律師:有無法律明文規定征地過程中不簽字就能強征土地的?征地是非常常見的一種行為,而依據我國法律的規定,征地的主體是國家,國家在公共利益需要的情況下,可以對土地進行征收拆遷。那么,在我國有法律明文規定征地程序實施過程中不簽字就可以強征土地的嗎?接下來,請看專業征地拆遷維權律師來為你解答: 土地進行征收時,如果征收單位依法進行經濟補償的,征地補償費用足額到位的,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應當按期交地,不交地的可以強制征收。 相關法律規定 《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 第四十五條 違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規規定,阻撓國家建設征用土地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可以有此看出,并沒有具體的法律明文規定不簽字征收方就可以實施強拆程序的,但,沒有具體的規定不代表不簽字就可以肆無忌憚的阻止自家土地被強征,只要征收方有依法申請的相關程序就可以強征你的土地!尤其是在你接收到責令交地時,就更加要小心了,它將是你家土地即將被強征的預兆,要趕緊運用法律或咨詢專業拆遷律師來維權了! 接下來,就跟隨拆遷律師一起來看看征地過程中責令交出土地具體有哪些程序 (1)集體土地經批準征收為國有土地,征地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失地保障落實到位。 政策依據: 例如《江蘇省征地補償和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辦法》第十七條:征地補償費用沒有足額到位的,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有權拒絕交地;征地補償費用足額到位的,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應當按期交地。 (2)鎮區擬定征地房屋補償安置初步方案。 (3)市國土局對征地搬遷補償房屋初步方案進行公示,告知聽證權利,聽取意見;被征收人申請聽證的,市國土局組織聽證,鎮區配合開展聽證工作。 (4)市國土局向市政府報送方案,市政府批準征地房屋補償安置方案。 (5)市國土局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6)鎮區組織評估機構的選定工作。選定工作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公司選定流程。 (7)評估機構組織評估。被征收人拒絕評估的,開展公證評估。 (8)鎮區與被搬遷人協商補償安置事宜,訂立補償安置協議。協商不成,鎮區形成協商記錄,并送達選擇安置房通知。 (9)鎮區擬定具體補償安置方案報送市國土局。 (10)市國土局制發初步補償安置方案送達被征收人聽取意見,被征收人申請聽證的,市國土局召開聽證會聽取意見,鎮區配合開展聽證工作。 (11)市國土局下發責令交出土地決定并送達被征收人。 (12)被征收人不服責令交出土地決定申請復議或提起訴訟的,市國土局和鎮區共同應議應訴。 (13)市國土局催告交出土地。 (14)被征收人不履行責令交出土地決定,市國土局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15)法院受理審查、裁定執行。法院接到市國土局的申請后,在五日內受理。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對于責令交出土地決定具備法定執行效力的,法院在受理之日起七日內作出執行裁定。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可以作出不予執行的裁定。 強制執行是指由法院將當事人強制遷出,將相應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交給市國土局。市國土局將地上建筑物交給地塊所屬鎮組織拆除,亦可自行組織拆除。 風險評估與應急預案是指相關單位在申請強制執行及實施強制執行前要做好風險評估與應急預案。來源:網絡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