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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諾律師事務所:面對拆違”與“偷拆”等手段,就一定束手無策嗎?違建拆除需有一個合理的認定程序,并非是拆遷方一口認定被征收人的房屋違建就一定是違章建筑,這根本是無憑無據的!并且,在違建認定過程中被征收人在一定的維權期限內是可以進行陳述與申辯的,這是作為被征收人的合法權利,政府不能強制剝奪! 凱諾拆遷律師團曾代理劉先生房屋強拆一案。當地征收部門就在劉先生不知情的情況下單方面認定的為違建,并在劉先生不在家的時間將其房屋強制拆除,無論是在強拆之前還是強拆之后,當地相關部門都并未告知于他,直到距離其房屋被拆除已達一年以后,劉先生才得知自己的房屋早已被強拆。遂,劉先生自行提起訴訟請求確認其強拆行為違法,并要求進行國家賠償。最后,一審判決的結果差強人意。 對于征收方的此種違法強拆行為,不難看出其目的,就是因為強拆后劉先生將會很難對屋內的財產損失進行認定,并通過認定其房屋為違建的手段,大幅度降低了其補償標準,還大大縮減了其征收項目的成本,一舉兩得! 雖然對于一審判決的結果不滿意,但劉先生并未氣餒。隨后,劉先生便委托凱諾拆遷律師團隊,在凱諾拆遷律師的幫助下漂亮的贏得了此次案件的勝利并拿到滿意的賠償! 凱諾拆遷律師案件解析 通過上述情況,相信作為被征收人的你肯定對征收方的此種強拆手段并不陌生。但是,凱諾律師從中卻發現了諸多的違法之處。 首先,在上述案件中,征收方在并未調查取證的情況下就擅自認定劉先生的房屋為違建并進行強制拆除,此為違法點之一。 因為違建的認定也需要遵循法律程序,具體分為以下幾步: 1、調查取證(收集房屋建造違法的證據); 2、由有權機關作出認定(城鎮規劃區內的建筑,由縣(區)規劃部門認定;鄉村規劃區內的房屋,鄉鎮政府要將調查取證工作資料報縣級規劃部門審查指導,然后由鄉鎮政府對涉案房屋作出是否屬于違法建筑的認定;) 3、責令限期拆除; 4、履行催告程序(拒絕征收方搞突襲,必須提前告知被征收人); 5、下達執法文書,要有強拆的依據。 其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強制法》第三十五條、三十六條的規定: 行政機關在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以書面形式催告行政相對人履行義務,行政相對人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對于行政相對人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行政機關應當進行記錄、復核,對于事實及理由成立的,行政機關應當采納。 并且,在催告期間是不能作出強拆決定的,這將會違反法定程序,屬于違法行為。作為被征收人是可以針對此行為作為提高補償標準的突破口來進行維權。 凱諾溫馨提示 征地拆遷案件紛繁復雜,想要提高拆遷補償標準并想要給征收方強力一擊的話,就需要被征收人在注意自身安全的情況下,隨時注意保留相關證據,例如:強拆前后屋內擺件的照片(作為強拆后屋內損失認定的證據,以防征收方抵賴少給或不給賠償),房屋權屬文件拍照留存備份,在做好這些維權準備后便可盡早的委托專業律師助力維權。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010-533592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