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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1107億元,主要用于棚戶區改造、土地儲備等!被征收人的曙光要來了?时间:2019-06-03 阅读 近日,北京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批準了北京市2019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及市級預算調整方案。北京市將新增政府債務規模1107億元,主要用于棚戶區改造、土地儲備等重點領域和重大工程。 據相關數據顯示,2015年至2018年累計發行新增政府債券1785億元,其中2018年發行566億元,平均發行利率3.36%,為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城市副中心建設等重大戰略,補齊城鄉基礎設施、棚戶區改造、土地儲備、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等領域短板提供了有力支撐。 說到棚戶區改造,可能會讓不少人飽受詬病。棚戶區改造起初本是一件得人心的具有公益性質的項目,但隨著棚改運動的推廣,棚戶區這個原本規定就比較模糊的概念,被裝進了越來越多的東西,甚至是成為了一個可以隨意變形的“筐”。 個別地方在實踐過程中,卻并不愿意啃這“硬骨頭”,而是奇異地引發“大躍進”,隨著時間的推移,這項民生工程被扭曲為爭奪補償資金、強制拆遷有利可圖的生意。 變了味的棚改,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該何去何從? 去年,據有關媒體報道,多位河南省的村民反映,在部分村民不同意不知情的情況下,當地政府正在以棚戶區改造的名議強行征收曹集鄉王樓村的近千畝耕地。 但村民們說,他們2017年年底才領到新印制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土地承包證上也顯示這些地均為基本農田,并蓋有縣政府公章,印發日期為2017年4月25日,承包日期為1998年8月31日至2028年8月30日止。根據我國相關法律,征用基本農田,由國務院批準,按規定本不能被隨意征收。 可是相關部門卻說,這些地是一般農田,是他們的工作失誤,把一般農田確權為了基本農田,同時還表示說凡是這樣的土地權證,全部作廢完,重新發證。而且當地政府宣稱的棚戶區改造項目甚至不存在,土地征收的補償費用是否合理也有待商榷。 在實踐中,類似于這樣的情況非常的多,相關部門為了低成本征收或是走棚改綠色通道,規避各種法律規定的程序,往往會征收中作梗以達到他們的目的。 何謂棚戶區?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對《國務院關于加快棚戶區改造工作的意見》的解讀,棚戶區是指建筑密度大、結構簡陋、安全隱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基礎設施不配套、使用年限久、交通不便利、環境衛生差等的住房較為集中的區域。 相信大家也從此規定中看出來了,棚戶區改造的是那些存在安全隱患、建筑密度大、結構簡陋、使用年限較久等的住房區域。實踐中我們發現,相關部門因“利益的驅使”把原本建筑良好、環境較好的區域也納入到了棚改的范圍,逼迫被棚改戶搬遷。 因此就以目前棚改的情勢來看,棚改面臨著一個兩難的困境,真正偏僻的棚戶區改造難以獲得商業可持續性,需要真金白銀投入;而土地價值高的地方,意在為低收入人群改善居住條件的棚改又往往變形成為對土地的爭奪。 不光如此,在凱諾律師辦案過程中發現,棚改過程中還存在著不少的違法行為和不公平的行為,如相關部門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不合理、實行先拆后補、以拆違代拆遷以及以暴力恐嚇、威逼利誘簽訂不合理拆遷協議等,有的甚至還面臨著有拆無回的局面。 針對以上這些情況,雖然中央有關部門多次發文強調,在棚戶區改造過程中,涉及國有土地、集體土地征收征用的,一定要充分尊重居民群眾的意愿,擴大群眾參與知情權,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嚴禁違法違規征地。 并且根據《土地管理法》和《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等相關規定,要依法依規的給予利益相關的群眾以公平合理的補償。 不能本著“一刀切”的標準對被棚改戶進行補償,必須是拆一還一,被拆遷人選擇產權置換的,要以1:1的面積計算標準將自己的房屋與拆遷方提供的房屋進行置換是最基本的利益保障。根據《條例》規定和政策精神,“拆一還一”是征收補償的最低限度標準,是絕對不能再打折扣、做減法的。 可是實踐過程中,仍有個別地方違背法律規定,以棚戶區改造的名義進行商業征收,隨意降低被征收人合理補償等。 因此凱諾律師建議大家,棚改是重大的民生工程,相關部門要依法實施棚改。在棚改項目推進過程中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只有這樣才能更好的解決棚改過程中產生的棘手問題。 凱諾律師最后提醒廣大被征收人,在棚改實施過程中,一旦遇到補償問題或是自己無法解決的事情,要及時的尋求律師的幫助,通過法律途徑依法獲得合理補償或是提高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