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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諾律師:要想在征地拆遷中獲得合理補償,就得知道這幾點!时间:2019-06-04 阅读 從實踐中我們看到,被拆遷人的補償往往比較低,有的甚至只有幾百塊一平米或是幾千塊錢一畝地的補償。拆遷補償的不合理,也因此導致了拆遷方與被拆遷人之間產生了剪不斷理還亂的利益糾紛。 案情簡介 邢先生在村里有100多畝承包地,在2015年的時候,因當地某水庫項目,需要征收邢先生的承包地。但在征收過程中,因邢先生對征地手續存有疑問以及對征地補償的不滿意,并沒有與征收方簽訂補償協議,于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通過網絡查詢來到了凱諾律師事務所尋求律師的幫助且委托了凱諾律師。 隨后,凱諾律師第一時間趕往現場進行走訪調查,回京后,凱諾律師指導邢先生向相關部門遞交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請求公開某水庫項目征地的相關手續。可是相關部門并沒有在法定的期限內作出回復。 凱諾律師認為,相關部門的此種行為系違法行為,是典型的不作為,為此將相關部門復議至上級有關部門,但仍舊未得到回復。于是凱諾律師通過指導邢先生將相關部門訴訟至法院。 凱諾律師認為,相關部門的信息公開超過法定期限程序屬違法行為,同時回復內容也不符合法律所規定的,且案件已經過法庭審理。如果相關部門在未開庭之前向邢先生送達,并就未作出部分作出合理解釋,那么邢先生則可以撤訴。但是現庭審已結束,各項費用也均已發生,現在出示信息公開答復也未解決實際問題,因此堅持訴訟。最終法院判決相關部門在法定期限內作出信息公開答復。且邢先生的征地補償事宜也進入了調解程序,就補償一事雙方基本達成了一致意見。 律師說法 實踐中像邢先生類似的案件非常的多,征收方往往為了低成本征收,常常會使用一些慣用的技巧降低被征收人補償。 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相關規定,被征收土地的,征收方要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而房屋一般就是地上附著物。且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 同時在《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嚴格征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中就有明確的規定,征地涉及拆遷農民住房的,必須先安置后拆遷,妥善解決好被征地農戶的居住問題。 《國務院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第三條規定:在征地過程中,要維護農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權益。 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如果在征地過程中,遇到了補償不合理的情況,可要求聽證,如果對方不舉行聽證會,那么就是違法行為,被征收人可向有關部門舉報或是直接咨詢律師。 被征收人要想獲得合理補償得知道哪些呢? 1、前期摸底 所謂“知己知彼百戰不殆”,在談補償階段,我們只有提前了解拆遷期限,施工工期,觀察實際的拆遷進度情況,以及拆遷方和自己情況差不多的被拆遷戶是怎么談等才有可能會獲得合理的補償。 2、不要盲目的簽補償協議 實踐過程中,拆遷方有著豐富的拆遷經驗,而拆遷戶一生呆能只會遇到一次拆遷,但在拆遷時,拆遷方為了達到盡快簽約、盡快讓被拆遷人搬遷以及盡快評估的目的,往往會開出極具誘惑的條件,此時就會有很多拆遷戶信以為真,就對此予以配合簽字然后搬遷,可是等到簽完協議以后,拆遷方則會以各種理由否認之前的口頭承諾或者以拆遷戶達不到應有條件而不給當初允諾的補償。但是,即便是拆遷戶明白自己上了當,也為時已晚。 因此,凱諾律師建議大家,在簽協議時一定要慎重,切忌聽信拆遷人的承諾。 3、堅守陣地,表明決心 在拆遷實踐中,拆遷方會時刻關注被拆遷人的一舉一動,從而制定相應的拆遷策略。大部分被拆遷人即使不滿意補償數額、拒絕簽訂補償協議,但面對已經施工的臟亂差的環境,也會提早搬遷。 此時,如果被拆遷人輕易的就搬遷了,那么無疑就向拆遷人釋放了“維權決心不大”的信號,拆遷人可能會大大降低征地拆遷補償款。而且,如果被拆遷人不在原地居住,極有可能失去第一時間了解新拆遷信息的機會,在拆遷過程中陷入不利的地位。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