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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陽征拆補償新規來了 房屋拆遷上調25%6月11日上午,《岳陽市集體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新聞發布會召開。 今天上午,記者從《岳陽市集體土地征收及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新聞發布會上獲悉,新《辦法》明確岳陽征地價格上調30%,房屋拆遷上調25%,部分青苗設施上調30%。 新《辦法》與原《辦法》相比,不僅征地拆遷補償標準提高,在購房補助方式上,由原來單一的“人頭”補助調整為“人頭”“磚頭”分別補助;同時強化了失地農民社會保障,增加了失地農民社保方式、資金收繳渠道,完善了購房補助標準和困難救濟范圍,確保失地農民不因征地拆遷而導致生活水平下降。 另外,新《辦法》規定取消專業魚池、專業菜地補償系數,與國家、省政策標準保持一致,不搞變通。 針對市民普遍關心的市中心城區房屋拆遷補償價格標準問題,發言人表示,新《辦法》強調了征地拆遷過程中必須堅持“一戶一宅”的法律規定。以磚混結構住宅房屋為例,房屋拆遷補償價格為每平方米2780元,其中房屋主體價格每平方米1480元,裝飾裝修每平方米700元,房屋內外設施包干每平方米200元,騰地簽約獎金每平方米400元。 為保障被拆遷戶基本生活水平不因征地拆遷而降低,新《辦法》規定了一系列安置措施,在項目用地報批階段,按照市人民政府規定的標準繳納社保資金,如市中心城區繳納標準為每平方米70元,即征收1畝農用地繳納46690元;在項目征地拆遷階段,將征地補償費中的60%明確為安置補助費,如市中心城區征收水田1畝,征地補償費為95880元,其中安置補助費為57528元;同時,征地拆遷時還從征地補償費中計提10%繳入社保資金專戶,如市中心城區征收1畝水田,按10%計提社保資金9588元。 另外,對城市規劃區內選擇自購商品房安置的被拆遷戶除房屋拆遷補償外,另給予購房補助,具備安置資格條件的人口給予每人50000元的人口補助;對城市規劃區以外的被拆遷戶除按照標準給予房屋拆遷補償外,進行集中遷建安置,每戶補助30000元;對符合安置條件且無力購(建)住房的孤兒、特困供養人員、軍烈屬、失獨家庭,經縣市區人民政府批準,另給予50000元補助。 新《辦法》修訂工作歷時兩年,經過多次研究討論和完善,于2018年12月3日市政府第22次常務會議審議原則通過,2019年5月6日正式頒布實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