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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諾 律師:拆遷(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不合理怎么辦?別急,可這么做!無論是拆遷補償安置方案還是征地補償安置方案都關系著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且制定安置補償協議程序也有嚴格的法律規定。但在實踐中,卻往往因涉及的利益大、人數多且征收方為了達到低成本征收的目的,常常出現違背法律原則的行為。 戚先生是安徽省人,在當地擁有一處合法房屋,日子本來過的還不錯,但隨著相關部門下發了《關于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后就打破了這美好的生活。 因此次征收戚先生的房屋也在征收范圍之類,但是由于征收部門給的補償標準非常的低,且戚先生多次與征收方協商,均沒有達成一致意見。因此,戚先生并沒有簽訂補償協議。隨后,隨著征收方咄咄逼人以及違法行為,戚先生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終委托了凱諾律師維權。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相關規定,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1)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2)因征收而造成房屋拆遷以及臨時安置的補償;(3)因房屋被征收造成的停產停業的補償。 根據第十八條規定 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優先給予住房保障。 根據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集體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標準 而對于集體土地征收,根據《土地管理法》中的相關規定,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且耕地的補償一般年產值的十到三十倍。此外,各省通常會制訂區片綜合地價,耕地的補償可參考區片綜合地價。 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征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簡單點來說就是,不能降低被征收人在拆遷之前的原有生活水平。 但在實踐中這些法律法規卻往往落實不到生活中,那么遇到征收補償方案不合理時,被征收人要怎么辦呢? 第一,如果補償安置補償方案不合理,那么被征收人千萬不要著急簽補償協議,簽了補償協議就代表你認同這份安置方案,日后如果要想維權那么就非常的被動。同時,對于房屋的權屬證明以及土地證以及其他文件都要保存好,不能交給征收方。 第二、可積極主動的與征收方進行協商,雖然我們知道協商的效果非常的小,但我們還是要抓住機會,非常有耐心的,有誠意的與對方談判。 第三,要求舉行聽證會,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數被征收人認為征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征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并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如果村委會或是村民對該補償方案有不同意見或是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自公告張貼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市、縣級國土資源部提出書面申請。 第四,通過法律途徑來爭取合理補償。根據《行政復議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規定,被征收人不服該行為,可直接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