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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諾拆遷律師:從盼拆遷到怕拆遷 老百姓到底經歷了什么?时间:2019-06-20 阅读 早在幾年前,官二代、富二代頻頻上熱搜,但隨著這幾年城市發展的趨勢,逐漸出現了“拆二代”這樣的新詞匯。所謂的“拆二代”就是繼承了父輩們留下的房產,等到所在地因各種原因要拆遷的時候,因拆遷補償而一夜之間暴富,從而形成了即“官二代”、“富二代”后又一個特殊群體(即拆二代)。 對于拆二代來說,他們什么都不用做就可以擁有一筆可觀的拆遷補償款。但就以當下的拆遷情勢來看,今后“拆二代”或許只能出現在幻想里了。 近幾年,隨著棚戶區改造以及舊城改造等拆遷項目的開展,遇到拆遷的老百姓是越來越多,雖然很多老百姓都希望自己家拆遷,但也開始害怕拆遷。 就拿棚改來說,棚改政策自從前兩年開始就一直在變化,之前就有消息說部分城市取消了貨幣化安置方式,只有產權置換的補償方式。對此,很多老百姓都開始擔心了,如果只能以產權置換的方式給予補償,那么我們何時才能住進新家呢?安置房的質量符合標準嗎?能不能辦理房產證等....?老百姓所擔心的這些并不是沒有道理的,且現實生活中不乏這樣的事情。 不過棚改過程中,以什么方式補償必須遵“因地制宜”的原則。對于商品住房庫存不足、房價上漲壓力大的地方,要盡快取消貨幣化安置優惠政策,對于商品住房庫存量較大的地方,則可以繼續推進棚改貨幣化安置。 對于這點,被征收人應該要知道,取消貨幣化安置優惠政策不等于取消貨幣化安置方式。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相關規定,選擇貨幣補償或是產權置換是被征收人的法定權利,任何政策性文件均無權剝奪。 除此之外,除了部分老百姓擔心安置房質量、何時能入住以外,在房屋拆遷中,老百姓最為關心的還是貨幣補償能補償多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征收單位、個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應當依法給予拆遷補償,維護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征收個人住宅的,還應當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條件。”簡單點來說就是,不能降低被征收人在拆遷之前的原有生活水平。 拆遷補償方式基本上有兩種,一種是貨幣補償,一種是產權置換,被征收人選擇產權置換的,必須要按1:1的比例來補償,當然這也是最低的標準。 而對于被征收房屋的價值,都要經過有資質的相關部門進行評估,且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可是在實踐過程中,相關部門在評估報告上卻是以幾百塊錢或是一千多一平米的補償來評估的。有的農村房屋在征收過程中都會被認定為違法建筑而不予以補償或是壓低補償。 看到這樣的結果或是遭受到如此不公平的補償,經歷過征地拆遷的人都會覺得后怕,而對于一些還沒經歷拆遷或是正在遭受拆遷的人來說,當聽到或是看到這種情況時,他們之前所想的一切美好生活或就此破滅。 實踐中,對于如此不合理的補償,老百姓能做的往往就是拒絕簽訂補償協議,可是讓老百姓萬萬沒想到的是,本以為可以以這種拖延的方式來拿到合理補償,但是征收方卻咄咄逼人,以各種手段逼迫被征收人簽字,如這兩年常見的斷水、斷電、封路以及堵鎖眼等,或是以各種理由強拆、偷拆、誤拆老百姓房屋,被征收人是一次又一次的遭到威脅、恐嚇。 雖然在《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里有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 但是實踐過程中,卻是屢禁不止,征收方隨意侵害被征收人合法權益給老百姓造成了一定的恐慌,造成了從起初的“盼”拆遷到如今的“怕”拆遷的心理。 那么對此,凱諾律師要提醒大家,如果在房屋拆遷過程中遇到了以上任何一種情況,老百姓都要向拆遷主管部門進行舉報,要求查處。其次,可在法律的期限內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追究相關部門斷水斷電、停氣停暖的責任。 想了解更多征地拆遷資訊,快掃描下方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官方微信平臺吧!當您遇到拆遷問題時求助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我們會用我們的專業技能維護您的合法權益。凱諾拆遷律師維權熱線:400-678-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