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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征地公告就征收?时间:2019-07-24 阅读 土地征收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必須要依法依規進行征收,可是相關部門卻為了盡快完成征收工作,直接忽略掉征收程序,包括不張貼征地公告,不公示安置補償方案等。此前,凱諾律師就代理過多起類似的案件。 李女士是四川省某市某村村民,在當地合法承包了土地進行農作物種植。2015年時候,當地相關部門在沒有依法依規發布征地公告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的情況下,在該村進行了大面積的征收,于是李女士等村民對此次征地過程充滿了疑惑,于是他們為了了解清楚此次征收情況,便啟程來京委托了凱諾律師。 在凱諾律師的解釋下李女士等人弄清了土地征收過程的經過,但是相關部門并沒有公開征地等信息。 于是凱諾律師向此次征收所涉及到的部門郵寄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申請公開此次征地項目的批文、審批材料等相關材料。在陸續收到相關部門的答復后,凱諾律師發現,李女士所在該村涉及到的征收項目存在著嚴重的未批先點的違法行為。而且李女士等人的土地位于此次征地的四至范圍之內,但并沒有相關的文件對李女士等人予以告知征收事項,在收到信息公開申請的回復前,李女士等人被占用的土地一直處于正常的耕種狀態,房屋也處于正常居住狀態。 對于相關部門作出的征地批文,李女士等人也并不滿意。于是,針對李女士等人的情況凱諾律師向相關部門遞交了《行政復議申請書》,可是相關部門并沒有給出合理的答復。針對相關部門的答復,凱諾律師指導李女士提起了行政訴訟,可是在審理過程中一審法院卻錯誤理解了李女士的訴求,上訴之后依舊沒有得到滿意的答復。最終在凱諾律師的努力之下最高人民法院將李女士等人的案件裁定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審。 關于此案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明確規定: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一)不予立案或者駁回起訴確有錯誤的;(二)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未經質證或者系偽造的;(四)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五)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六)原判決、裁定遺漏訴訟請求的;(七)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八)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征地拆遷中,張貼征地公告是保障被征收人最基本的知情權。 根據《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第三條規定:“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應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也就是說,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補償安置方案一般情況下要在被征收的村、村民小組范圍內,以書面的方式進行張貼公示,告知眾人。 而且國土資源部門專門制定了《征收土地公告辦法》。而這一法律依據是維護廣大被征收人民的知情權,是保障被征收人民根本利益的一把利劍。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如果在征收過程中,沒有以下三種公告請及時的維權: 一、擬征地公告 擬征地公告是在征地文件還沒報批之前就要下發的,這份公告的意思就是告知一下大家,擬征地公告內容包括,擬征土地的補償標準以及安置途徑、征收補償方式等。 不過,在擬征地公告發布以后,被征收人千萬不要在擬征土地上進行搶栽、搶建、搶種等行為,一旦被發現那么在實際征收過程中就很難獲得補償。 二、征地公告 經依法批準征地項目后,市縣相關部門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準文件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發布征地公告。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征收土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由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縣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其征地公告內容包括:批準征地機關、批準文號、征收土地的用途、范圍、面積以及征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和辦理征地補償的期限等。 征地公告是征地拆遷過程中最為重要的一個文件,征收是不是合法,首先就看有沒有征地公告,如果沒有征地公告,那就是違法的,大家可及時的咨詢律師。 三、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根據《土地管理法》相關規定,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根據經批準的征收土地方案,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予以公告。其公告內容包括:1、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2、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3、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4、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5、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6、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其次,相關部門還要聽取被征收人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意見。被征收人如對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見的或者要求舉行聽證會的,應當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有關市、縣相關部門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在被征收人提出聽證的,相關部門要依法舉行聽證,后及時的根據意見修改補償方案。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報市、縣人民政府批準后,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對補償標準有爭議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協調;協調不成的,由批準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決。 以上這三個公告在征地拆遷中非常的重要,而且安置補償方案直接影響著被征收人的合法利益,如果在補償數字上少一個點或是一個零都有可能會讓被征收人的補償損失不少,因此大家一定要看清楚了,有問題請及時的咨詢專業拆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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