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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集體土地征收又出現新指引,更加充分的保障老百姓權益!时间:2019-07-24 阅读 近日,自然資源部印發《農村集體土地征收基層政務公開標準指引的通知》。此《通知》將于2019年8月1日起施行。以往的征地信息公開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該《標準指引》適用于實施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的縣(市、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以及其他相關部門組織開展的農村集體土地征收政務公開工作。 而制定此通知主要是為充分發揮基層在實施農村集體土地征收中的主體作用,全面提升農村集體土地征收基層政務公開和政務服務水平,切實保障被征地農民的合法權益。 此外,通知中還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在村集體土地征收領域基層政務公開工作中要認真參照執行。那么在此通知中,具體有哪些亮點呢? 一、確定公開目錄,明確公開內容 征地信息的公開對于被征收人來講十分的重要,近年來,雖然說征地信息主動公開的力度在不斷的加大,但是仍有個別征收方還存在不規范、公開內容不全面、公開延后等情況。那么此次發布《標準指引》,在一定程度上是保障了被征收人的基本權利。 該《標準指引》,按照征地管理和報批流程劃分公開事項,包括征地管理政策、征地前期準備、征地審查報批、征地組織實施4個一級公開事項。 在一級公開事項下細分擬征收土地告知、擬征收土地現狀調查、擬征地聽證、征地報批材料、征地批準文件、征收土地公告、征地補償登記、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聽證、征地補償費用支付等10個二級公開事項。 值得注意的是,每一事項明確了公開內容、公開主體、公開渠道和公開方式等的標準規范。除此之外,《標準指引》還明確,各地在制定農村集體土地征收相關文件時,應當明確公文公開方式《主動公開、依法申請公開、不公開),對于不公開的,要依法依規說明理由。 二、相關部門必須要及時主動公開征地信息 在《標準指引》中還明確要求,征收前期準備、征地審查報批、征地組織實施等一級公開事項和10個二級公開事項政府信息生成后,應通過政府網站、征地信息公開平臺、村公示欄等渠道,及時主動公開。 屬于依申請公開的,明確公開有關規定要求。信息公開平臺應當具備信息檢索、查閱、下載等功能。 關于政府信息公開,其實在今年新實施的《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就有明確規定,市級、縣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主動公開涉及市政建設、公共服務、公益事業、土地征收、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鄉(鎮)人民政府還應當根據本地方的具體情況,主動公開貫徹落實農業農村政策、農田水利工程建設運營、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宅基地使用情況審核、土地征收、房屋征收、籌資籌勞、社會救助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從以上條例來看,只要是涉及到以上這些領域的政府信息,相關部門均應當主動公開。除了在此條例中明確了,在該標準指引中又再次明確,這對被征收人來講,在遇征地拆遷糾紛維權時無疑是莫大的好消息。即節省了時間也可以高效的解決糾紛。 此外,除了必須要公開的事項之外,還設置了可選項,各地可根據實際情況來確定。具體事項,老百姓可通過查閱《標準指引》,了解相關應當公開的土地征收事項。 三、要保障被征收人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我們看到,在《標準指引》中還明確要求,相關部門要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及時處置、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創新公眾參與形式,擴大政民互動交流。積極探索推進政務微博、微信、手機報與政府網站的聯動和互補,發揮新媒體在傳播政務信息、引導社會輿論、暢通民意渠道等方面的積極作用。 在制定政策時,可增加互動方式,比如政府開放日、在線訪談等,與群眾深入交流,保證被征地農民能夠高效便捷獲取征地信息,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 土地是我們國家非常寶貴的資源,近幾年隨著對土地的需求越來越多,很多老百姓都面臨著失地的局面。可不管怎樣,土地征收涉及被征收人的切身利益,因此,在征收過程中,只有要關部門做好基層政務工作,才有利于維護老百姓合法權益,才能促進征收工作。 附《農村集體土地征收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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