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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諾律師:家里拆遷, 但是戶口遷出去了,還能拿到補償嗎?时间:2019-07-31 阅读 隨著城鎮化不斷的加快,越來越多的村莊面臨著拆遷,而且一拆遷自然就會涉及到不少的拆遷補償款,因拆遷補償款,一家搞的四分五裂的情況也不在少數。不過有一種情況是生活中常見到的,許多家庭的子女因上學或是工作等原因,將戶口遷出了本村,此時就會有人問,戶口遷出老家,那拆遷時他們會有補償嗎? 針對這個問題我們先來了解一下子女轉為城鎮戶口的話,還能不能回鄉繼承父母的宅基地? 根據我國《土地管理法》第八條、第九條和《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二條規定,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歸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農戶只對宅基地享有占有、使用權,可以在申請的宅基地上建造住宅和附屬設施。《繼承法》第三條規定:“遺產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 同時又根據宅基地的定義和民法上“地隨房走”的原則,并且應當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規定,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筑物、構筑物等附著物而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向村所在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宅基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從以上的法律規定來看,農村宅基地的所有權是屬于村集體的,村民享有的不是宅基地所有權而是宅基地的使用權。如果是非農村集體成員,那么對于宅基地的使用權是不能繼承的,不過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可以繼承的,但是不能翻蓋或是重建,直到房子自然消亡,由村集體收回。 當然,宅基地是國家分給農民的保障性用地,村集體不能說收回就收回宅基地,以下是收回的條件: 第一,為了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不過這個公共利益是比較廣泛的比如:修建公路、修建高鐵、公園等,但這些項目在實施之前,都是要有征地的審批程序。 第二,亂用宅基地,改變宅基地用途,也可能導致宅基地被收回。比如,在宅基地上開建工廠,或者把宅基地轉讓給城里人等等情況,都是可能導致宅基地被收回的。 第三,因撤銷、遷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比如,農民搬家了,在另外地方得到了宅基地,原來的宅基地就有可能被收回了。 第四,如果宅基地長時間空閑不用,也會被收回。 第五,房屋坍塌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也會被收回。 第六,房屋拆遷兩年以上,不建新房的,也會被收回。 第七,房屋的主人死亡,沒有繼承使用房屋的,宅基地就要被收回了。 前六種情況下,在收回宅基地時要報到原來批準宅基地的政府部門批準,才能收回宅基地,否則是不能收回的,大家要注意一下。 那么,戶口遷出去以后,是否能拿到拆遷補償款呢? 我們來看一下對于宅基地拆遷是如何補償的,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 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 其中土地補償款應補償給土地所有權人,即村集體。地上附物著歸所有權人所有。 從以上內容來看,宅基地拆遷補償部分包括了土地的補償以及地上附著物的補償還有安置補助費的補償,但大家要注意的是,房屋雖說是地上附著物中的一部分,但房屋的補償并不與其它地上附著物一同補償,而是另外計算的。 而對于戶口遷出以后,老家遇上拆遷能否拿補償的問題,這里可以肯定的告訴大家,房屋作為父母的遺產,無論戶口在哪里,子女都有權繼承或是主張拆遷補償。所以只要房子還在,在拆遷時就有權獲得房屋的拆遷補償。 不過對于能拿到多少拆遷補償,那就見仁見智了。不過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在征地拆遷中如果遇到補償不合理或是不予補償時,一定要及時的咨詢律師,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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