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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諾律師:拆遷補償中的拆一補一是什么意思?什么是市場價?时间:2019-08-07 阅读 遇到征地拆遷時,有許多老百姓關注的就是自家能補償多少,前不久,就有好幾個當事人問凱諾律師說,我們這里正在拆遷,這兩天也有拆遷方的人上門找我們協商補償的事情,當時他們說是按每平米兩千多元的補,但我覺得太低了,就沒有與他們簽訂補償協議,請問律師,對于這個補償標準是否合理呢? 生活中,反映拆遷補償的村民非常的多,但是國家并沒有統一補償標準,但是法律規定了補償原則,我們可從此前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布的典型案例中來了解一下,拆遷補償究竟如何補才算合理。 孔先生是山東省人,幾年前,泗水縣人民政府作出泗政發《泗水縣人民政府關于對泗城泗河路東林業局片區和泗河路西古城路北片區實施房屋征收的決定》,其征收補償方案規定,選擇貨幣補償的,被征收主房按照該地塊多層產權調換安置房的優惠價格補償;選擇產權調換的,安置房超出主房補償面積的部分由被征收人出資,超出10平方米以內的按優惠價結算房價,超出10平方米以外的部分按市場價格結算房價;被征收主房面積大于安置房面積的部分,按照安置房優惠價增加300元/m2標準給予貨幣補償。孔先生的房屋正好也在征收的范圍內,可是孔先生覺得補償太低了,于是提起了訴訟。 關于本案,法官認為,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對被征收房屋的補償,應參照就近區位新建商品房的價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條件、生活質量不降低為宜。安置房超出的面積,可以約定優惠價或者按市場價補差價。 而本案中,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明顯低于市場價,該補償方案的規定對被征收人顯失公平,最終法院判決撤銷了相關部門作出的《決定》。 從該案例中我們可以得到,對于補償標準首先是不能低于被征收房屋周邊市場價的。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 對于選擇產權置換的,必須是按拆一補一的原則,那么什么是拆一補一、什么是市場價呢? 理解拆一補一市場價的關鍵點在于確定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和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 1、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 房地產的價格大家想必都知道,是變化多端的,在征地拆遷中,對于被拆遷人,補償當然是越高越好,可對于拆遷方來講,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能就低就不就高。因此房屋價格補償的首要前提就是能有一個“好日子”—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而不是隨隨便便貼一張紙就是房屋征收決定。 在征地拆遷中,合法的房屋征收決定應當有:(1)征收人與被征收人的基本情況及被征收房屋具體位置;(2)爭議的主要事實和理由;(3)補償決定的內容,具體包括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4)補償決定的依據、理由;(5)告知被征收人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權利及申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的期限;(6)作出補償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的名稱、作出補償決定日期并加蓋公章。 只有包含上述內容的房屋征收決定才是合法的,才能作為計算房屋補償價值的基準時間點。 2、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 一聽到周邊類似房屋市場價時,相信許多當事人都會理解為,是不是按照我家周邊二手房的價格,能不能按照新開盤的房屋價?究竟何為“類似房地產價”,廣大老百姓似乎都是似懂非懂。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被征收房屋的類似房地產是指與被征收房屋的區位、用途、權利性質、檔次、新舊程度、規模、建筑結構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產。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是指被征收房屋的類似房地產在評估時點的平均交易價格。” 因此,拆遷方給予房屋拆遷補償的標準,被拆遷人可以參與以上內容來確定房屋價值的補償。 征地拆遷本來就是一件涉及巨大利益的工程,因此在征地拆遷中,一旦發現自己的補償明顯低于周邊市場價時,可拒絕搬遷、簽訂補償協議。在拒絕簽協議以后,大家也要積極的采取行動及時的咨詢律師,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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