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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在征地拆遷中做的這些事兒,屬于違法犯罪嗎!时间:2019-08-08 阅读 說到“村干部”,相信老百姓都非常的熟悉,國家為了更好的促進農村的發展,提高農村的整體經濟水平,對農村的投入這幾年以來是有增無減,利于農村和村民的各種扶貧政策都在不斷的增加,對于這些扶貧政策,都是由村干部一一的去落實。 不過,并不是所有的村干部都是老實的,都是不為己為民的,尤其是在征地拆遷中,近幾年我們不難發現,在征地拆遷中出現了不少村干部的身影,他們為了一點利益就私自侵吞、侵占老百姓的拆遷補償款,從而導致老百姓的合法利益受到侵害。 因此,如果村干部有以下這幾種情況,不僅違法,而且還有可能會涉嫌犯罪,當然對于以下村干部的這些行為,村民是有權利向有關部門舉報的。 1、忽視村民利益,辦事不用心 國家為農民發放的一些補貼,有些補貼是需要到實地考察的,對于符合要求的才能登記上報,然后由上級根據上報人數發放補貼金額,但是有些村里的村干部就沒有用心做,以至于有很多符合條件的人沒有領到補貼,然而有些不符合條件的人卻拿到補貼,這種行為是十分惡劣的,大大損害了農民的利益,因此,村民要維護自己的權益,該舉報的時候就不要心慈手軟。 2、隨意克扣相關征地拆遷補償補貼資金 目前國家對農村的政策補貼越來越多,比如說廁所改造補貼、獨生子女父母補貼、農業支持保護補貼、農機購置補貼、子女教育補貼等,但這些補貼發到農民手里的時候就發現被克扣或者挪用了。 尤其是征地拆遷補償款,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人口計算,必須?顚S茫厣细街锖颓嗝缪a償費歸所有者所有,可是有個別村干部因利益的驅使,便隨意克扣村民的補償款,雖然土地補償費村委會是可以扣留的,但是可以留多少并不是村干部說了算。 根據《村委會組織法》中的相關規定,征地補償費用的使用、分配方案,要經過村民會議討論才可決定辦理。 因此,如果村干部要求克扣、截留補償款,村民可以申請村務公開,如果有證據能夠證明村委會截留了補償款,那么相關人員就會涉嫌犯罪,且一旦發現補償不對村民要及時的舉報。 3、村委會去跟拆遷方談補償款 這種情況在實踐過程中非常的多見,甚至有的村委會的村干部就直接代替被征收人領了補償款或是簽了補償協議,那么他們有權這么做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村委會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從此條規定來看,村委會并沒有權利決定關于補償款的事情,而真正有權決定村內事情的是村民大會和村民代表大會,尤其是涉及征地拆遷方面的問題,法律明確規定必須由村民大會和村民代表大會作出決策。 雖然集體土地屬于村集體經濟組織,但是關于征收的權益,應當歸屬于被征收人個人。因此,凱諾律師提醒廣大百姓,如果村委會在沒有經過被征收人明確的委托下,就代替被征收人簽了拆遷補償協議的話,那么這是嚴重侵犯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對于類似的協議,被征收人可通過法律途徑申請撤銷或是認定無效,同時也要對文件進行留存或是進行拍照,以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4、拆遷補償款分期付款 在征地拆遷中,花樣百出的征收方為了迎合大家,以便更快的占領想出了拆遷補償款分期到賬的方法。 雖然說,相關法律規定,拆遷款是可以分期付款的,但是分期付款并不是沒有期限的。 根據《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中的規定,征收土地的各項費用應該在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批準之日起3個月內全額支付。 對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征收補償款分期付款支付的方法是拆遷方為了緩解自身的壓力、減少成本而采取的方式。這種方式與國家相關規定并不完全符合,會很容易產生巨大隱患,因此,只要是征收補償未全額支付的,被征收人是有權拒絕征收的,大家一定要注意。 最后,如果遇到村干部有損老百姓合法利益的,村民要積極的舉報投訴且也要及時的咨詢律師,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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