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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拆遷律師:你可知,拆遷方為何不將拆遷補償協議原件給你留存?时间:2019-08-13 阅读 很多被拆遷人都曾求助過凱諾律師,詢問道:拆遷方在簽訂拆遷補償協議后,卻沒有給我們一份原件....有的人還稱拆遷方說章在單位不能隨便的帶出來,所以拆遷協議我們要全部拿回去蓋章,然后再送回來。 但殊不知,以上均是拆遷方的套路。那么,不將協議原件給你,他究竟有何目的?對你又有什么不利之處? 首先,便是方便他們后期的暗箱操作。 在簽訂補償協議后,拆遷方利用各種借口將協議原件帶回,然而在被拆遷人要求其給予協議原件時,可能拆遷方已將補償安置的條款進行了修改,雖說只是一小點的改動,然而可能會對你造成大大的影響。 這就需要你細心的查看協議是否與雙方協商一致的內容有所出入。而此時你再想要維權將會被的困難,因為協議上已有你的親筆簽名,也就是說你已默認此協議中所記載的條款,不可反悔。 其次,后期維權將會變得困難重重。 而在有些地區簽訂拆遷補償協議時,拆遷方通常會告訴被拆遷人莫將補償的價格在鄰里之間互傳,要進行保密,因為我給你的補償標準是高于他們的。 然而 ,有些人在與別家比對后,卻發現同樣的房子補償的標準卻不相同,而此時,你想要維權也并無證據可以證明,因為,你并未有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原件! 簽訂的補償安置協議,就是雙方相互制約的紐帶。一旦一方違反了協議約定的內容,另一方就是可以根據協議來斷定一方違約的重要證據。你的協議都不在了,你說違約了,你有證據嗎? 拆遷方的促簽套路數不勝數,在此凱諾律師就不一一大家講述了。總之,就是強調一個問題,便是在簽訂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時,被拆遷人還是盡量要求對方在簽協議時當場簽章,直接留一份原件給自己。如果拆遷方說政策要求存檔的,雙方也可以一式三份地簽訂協議,總之務必保證自己手里留有可以證明協商約定條件的協議原件。 此協議關于你的切身利益,千萬馬虎不得,一定要將之重視起來,如果拆遷方要求拿走所有的協議原件,或者讓你簽訂留有空白條款的協議,一定要堅定的拒絕,避免以后產生糾紛卻無法提供有效證據而使自己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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