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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諾拆遷律師:房屋被征收時,涉及承租人哪些權利?又該如何維護權益?时间:2019-08-22 【原创】 阅读 2017年10月20日,某集團因傳媒業(yè)務用房建設項目的需要,向市規(guī)劃局提出該項目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申請,提交較為完整的申請材料。市規(guī)劃局收到該許可申請后,經(jīng)審核,核發(fā)了建設用地規(guī)劃許可證及附件、附圖。王某獲悉后不服,申請行政復議,行政機關作出維持決定。王某仍不服,訴至法院。經(jīng)查明,王某所居住的房屋(居民樓房)在該項目范圍,雖然房屋所有權人為某劇團,但是其與劇團簽訂了5年的租賃合同。 那么,針對本案王某是否具有提出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的資格呢?請看凱諾律師接下來為您詳細解析: 首先,根據(jù)《行政復議法》第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之日起六十日內提出行政復議申請;但是法律規(guī)定的申請期限超過六十日的除外。在本案中,王某系房屋的承租人,房屋一旦進入規(guī)劃范圍之內,將面臨被征收,在租賃期間內,影響其合法的承租權,所以,其有權向有關機關提出行政復議。 其次,根據(jù)《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行政行為的相對人以及其他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有權提起訴訟。在本案中,王某不是房屋所有權人,所以其并非行政行為的相對人,而是行政行為利害關系的公民。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解釋》第十二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行政訴訟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 。ㄒ唬 被訴的行政行為涉及其相鄰權或者公平競爭權的; (二) 在行政復議等行政程序中被追加為第三人的; 。ㄈ 要求行政機關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責任的; 。ㄋ模 撤銷或者變更行政行為涉及其合法權益的; 。ㄎ澹 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向行政機關投訴,具有處理投訴職責的行政機關作出或者未作出處理的; 。 其他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情形。 在租賃期間內,王某作為合法承租人,房屋被征收將直接影響其有效的居住權限,該行政行為的變更及其撤銷也直接影響到其合法權益,所以王某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那么,王某作為承租人在該房屋被征收中享有哪些權利?又該如何維權呢? 被拆遷住宅用房系一般房屋,其劇團為其房屋所有權人,在征收過程中,行政相對人為房屋所有權人,但是由于房屋所有權人與承租人存有有效的合同,征收過程中如果完全拋棄承租人的合法權益,顯然是不合理的。但是凱諾律師需在此說明的是,租賃合同具有相對性,約束其租賃合同雙方當事人,所有如果租賃合同明確約定了關于征收問題的規(guī)定則依照合同約定,若沒有規(guī)定,則應該主要通過兩種方法解決: 第一,根據(jù)《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相關規(guī)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據(jù)合同相對性原理,租賃合同約束雙方當事人,征收的出現(xiàn)是不可抗力因素,所以房屋所有權人可以單方面解除合同,但是因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的損失要予以賠償。 第二,征用拆遷補償?shù)姆绞椒謩e貨幣補償與產(chǎn)權調換,采用產(chǎn)權調換,原房屋所有權人依然可以獲得房屋,此時雙方可以通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以此保障承租人的權益。在沒有入住新的房屋之前,所造成的搬遷、安置損失等費用,房屋所有權人應該給予相應的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