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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諾征地拆遷律師:拆遷方的這些行為你警惕了嗎?时间:2019-09-23 阅读 隨著城市化、城鎮化的推進建設,不少的地方都開始大范圍的拆遷。但我們不難發現,拆遷過程中總是會因各種原因引起拆遷糾紛,比如地方非法拆遷、拆遷方逼拆等。 國家明確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 對采取停水、停電、阻斷交通等違法手段逼迫搬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從以上的相關條例規定中來看,對于違法拆遷、逼拆不是沒有法律阻止,但只因為拆遷方一方面只想著低成本征收,一方面又想盡快完成拆遷。因此,在征地拆遷中出現接連不斷的違法行為和套路也就不足為怪了。 為此,凱諾征地拆遷律師為了能夠讓大家在征地拆遷中提高以惕,避免落入拆遷方的套路中,為大家整理出了以下幾點較為常見的行為。 一、反復詢問,虛假詢價。有些拆遷方很可能會心平氣和的到拆遷戶中家里聊天,而且一周之內會來很多次,此時拆遷方就是想知道被拆遷戶心中的底價,如果底價過低,他們會很快答應,如果過高的話,那么則可能就會出現一些斷水斷電斷路等情況。因此在拆遷時盡量的不要把自己的心理價暴露出去。在不懂的時候可以盡早的咨詢專業拆遷律師。 二、等房子蓋好了給你遷回去,先把字簽了。自古套路得人心,征收方為了盡快的讓被拆遷戶簽協議,便會口頭承諾可以回遷,但是很多征收方在擬定的安置補償協議中很有可能會把“回遷”兩個字樣去掉。因此,被拆遷戶一定要注意安置補償協議中的細節,如安置房的位置、安置房的戶型等。 三、以拆違促拆遷。實踐過程中就有很多拆遷方喜歡用這一招,在面臨拆遷的時候,總是對拆遷戶說你的房子是違法建筑,不給補償或是下發一張責令限期拆除的通知書。從而給拆遷戶心理壓力,想讓被拆遷戶認為自己的房子就是違法建筑,想讓拆遷戶早早簽字搬簽。對此,凱諾律師提醒一句,被拆遷戶一定不要輕易的相信拆遷方的話,要及時的咨詢律師,讓律師幫您出主意,讓律師介入調查,幫助自己維護權益。 四、偷拆變誤拆。實踐中有很多這樣的案例,多半是趁被拆遷戶家里沒人的時候,拆遷方在沒有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偷偷的將被拆遷戶的房子給拆了。此后的解釋統統都是“誤拆”。這種明知“拆錯了”的故意“拆錯”其性質更為惡劣。 征地拆遷涉及老百姓自身利益,為此被征收人無論是遇征地還是遇拆遷,都要提高警惕,遇到問題切不可魯莽或是忽略不計,有問題可以及時的咨詢或是反映給有關部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