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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房子是被以什么名義給拆除的?是棚戶區改造還是城中村改造或是时间:2019-09-25 阅读 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舊城改造、騰退、協議拆遷等在許多老百姓眼里他們都習慣性的統稱為“拆遷”。實踐過程中,拆遷方會用這些名目繁多的名義進行拆遷,被征收人被弄的云里霧里,也不知道征收的具體情況,覺得拆遷補償有問題的時候,也不知道怎么弄,更不知道拆遷方哪里違法了。 近期,總有不少當事人咨詢凱諾征地拆遷律師說,自己現在搞不明白自家的房屋到底是棚戶區還是城中村,拆遷方現在以棚戶區的名義要拆除房屋,而且給予我們的補償也達不到周邊房屋的價格,不知道要怎么辦? 在征地拆遷中,這些令人眼花繚亂的拆遷名目,給被征收人帶來了一些困惑,下面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你家的房屋究竟是被以什么名義給拆除的? 棚戶區意指城市建成區范圍內、平房密度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質量差、人均建筑面積小、基礎設施配套不齊全、交通不便利、治安和消防隱患大、環境衛生臟、亂、差等區域。 棚戶區改造本是國家推行的福利政策,是為了改善居民的生活條件、居住條件。可是實踐過程中,無論是國有土地征收還是集體土地征收,無論房子的新舊大小,仍有地方打著棚戶區改造的名義走棚改審批的“綠色通道”,拆除被征收人房屋。 針對拆遷方的這種行為,被征收人可以及時的咨詢律師,確認自己的土地性質。另外在實施階段還要查看拆遷方有沒有相關的征地文件,如果沒有可向上級部門反映。 城中村的含義比較容易理解,所謂的城中村說白了就是城里的村莊。城中村是后續發展中被包圍的村莊,雖然在城市中,農民也可能轉為了城市居民,但由于沒有經過法定征收程序變更土地性質,而且主要聚集在城市的郊區。所以土地仍是集體土地性質。 城中村拆遷,因為其土地性質是集體土地,所以主要還是依據《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可是實踐過程中,征收方利用這一點,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往往不達標。 而且有的房屋已經被納入到城市規劃區,可補償依據按照原有土地性質進行補償。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涉及農村集體土地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中的規定:征收農村集體土地時未就被征收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進行安置補償的,補償安置時房屋所在的區域已經納入城市規劃區的,被征收人是有權要求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征收與補償條例進行補償的。 另外,在補償不合理的時候,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反映或是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危房改造 簡單點說,所謂的”危房“就是沒有安全保障的房屋。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危房鑒定標準是指,“結構已嚴重損壞或承重構件已屬危險構件,隨時有可能喪失結構穩定和承載能力,不能保證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被稱之為危房! 農村危房改造是幫助住房最危險、經濟最貧困農戶,解決最基本的住房安全問題,是國家實施的民生工程之一,保障農村困難群眾基本住房安全。 可是在實踐過程中卻有不少拆遷方以拆危的名義進行拆遷,擅自擴大危房范圍。危房是有一定標準的,并不能說是危房就是危房,必須要依照法律所規定的程序開展房屋危險性評定。房屋各組成部分危險性共劃分為4個等級,只有C級和D級才能被列入到危房改造范圍內。 如果大家遇到以危房名義拆除房屋的,可以向有關部門進行反映,或是咨詢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