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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發布指導性案例:為違法占用土地者和被征收人敲響警鐘!时间:2019-10-12 阅读 9月26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在京召開新聞發布會,并發布了第十五批指導性案例和6起典型案例。此次發布的案例中涉及房屋征收、違法占地等。 近年來,一些地方在占用土地上肆意妄為,嚴重損害了有限的土地資源和部分老百姓的合法利益。除此之外,因房屋征收引起的糾紛也源源不斷。房屋征收本是利國利民的好事情,但因涉及的利益較大,往往會有被征收人想借此發橫財,自行加蓋房屋,提供虛假證明等獲取比較多的補償。不過這種行為一經發現將會處到一定的處罰。為此凱諾律師就從最高檢發布的案例中整理出了以下2起案例,希望大家能引以為戒。 案例一:某實業公司訴某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征收補償認定糾紛抗訴案(檢例第57號) 【基本案情】 2015年9月,某市政府決定對某片區實施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征收,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簡稱市住建局)依據土地房屋登記卡、測繪報告及房屋分戶面積明細表,向某實業公司作出房屋征收補償面積的復函,認定案涉大廈第四層存在自行加建面積為203.78平方米,第五層存在自行加建面積為929.93平方米,對自行加建部分按照建安成本給予某實業公司補償。 實業公司不服,認為第四層的203.78平方米和第五層的187.26平方米是規劃許可允許建造且在案涉大廈建成時一并建造完成,并系經過法院裁定、判決而合法受讓,遂向該市某區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復函違法并撤銷;確認爭議部分建筑合法并按非住宅房屋價值給予補償。 2016年8月1日,區人民法院作出行政判決認為:案涉大廈目前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權證,應當以規劃許可的建筑面積來認定是否屬于自行加建面積。土地房屋登記卡記載的面積,連同第四層和第五層的爭議面積,共計5560.55平方米,未超過規劃許可證件載明的面積5674.62平方米,應當認定爭議建筑具有合法效力。 某測繪公司2011年11月13日受法院委托,對案涉大廈進行測繪后出具了測繪報告,2015年12月25日該測繪公司受市政府委托對該大廈測繪后出具測繪報告及房屋分戶面積明細表,二者相互矛盾,2011年測繪報告被市中級人民法院另案判決采信在先,其證明效力應當優于2015年出具的房屋分戶面積明細表,因此對市住建局復函依據的房屋分戶面積明細表不予采信。該判決還認為:該市中級人民法院另案民事判決將爭議建筑作為合法財產分割歸某實業公司所有,是發生法律效力的物權設立決定,應當認定爭議的面積不是自行加建的面積。遂判決確認市住建局復函違法,責令其對爭議部分建筑按非住宅房屋的補償標準給予安置補償或者貨幣補償。 一審判決后,雙方當事人均未提起上訴,也未申請再審。 【檢察機關監督情況】 線索發現。2018年4月,該市人民檢察院在處理當事人來函信件中發現該案判決可能存在錯誤,非住宅補償標準(每平方米約3萬元)與建安成本(每平方米約2000元)差距巨大,如果按照判決進行補償,不僅放縱違法建設行為,而且政府將多支付補償款1000余萬元,嚴重損害國家利益,根據《人民檢察院行政訴訟監督規則(試行)》第九條第一項之規定,決定依職權啟動監督程序。 調查核實。市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案件過程中,發現一審期間實業公司提供的案涉大廈規劃許可證件復印件是判決的關鍵證據之一,與其他證據存在矛盾,遂開展了以下調查核實工作:一是向法院調取案件卷宗材料;二是向市規劃委員會、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等單位調取規劃許可證件及相關文件;三是向市不動產登記中心等單位及工作人員詢問了解規劃許可證件等文件復印件的來源和審核情況。經對以上材料進行審查和比對,發現法院卷宗中的規劃許可證件等文件復印件記載的面積與市規劃委員會保存的規劃許可證件等文件原件記載的面積不一致。最終查明:實業公司向法院提供的規劃許可證件等三份文件復印件,是從市不動產登記中心查詢復印的,而該中心保存的這三份材料又是實業公司在申請辦理房證時提供的復印件。市規劃委員會于2018年7月19日向人民檢察院出具的《關于協助說明規劃許可相關內容的復函》證明:案涉大廈建筑規劃許可總建筑面積為5074.62平方米。據此認定,實業公司提供的規劃許可證件等3份文件復印件中5674.62平方米的面積系經涂改,規劃許可的建筑面積應為5074.62平方米,二者相差600平方米。 監督意見。市人民檢察院審查后,認為區人民法院行政判決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系變造,且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存在錯誤。第一,2015年測繪報告的房屋分戶面積明細表是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為了征收某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房屋,對整個大廈建筑面積包括合法、非法加建面積而進行的測繪,應當作為認定爭議面積是否屬于合法建筑面積的依據。而2011年測繪報告則是另案為了處理有關當事人關于某酒店共有產權民事糾紛而進行的測繪,未就爭議建筑部分是否合法予以認定或區分,不應作為認定建筑是否合法的依據。第二,根據檢察機關調查核實情況,判決認定規劃許可面積錯誤,以此為標準認定實際建筑面積未超過規劃許可面積也存在錯誤。第三,根據市國土局土地房屋登記卡及附件、2015年測繪報告的房屋分戶面積明細表等證據,應當認定第四層、第五層存在擅自加建。第四,另案民事判決是對房屋權屬進行的分割和劃分,不應當作為認定建筑是否合法的依據。判決認定爭議建筑不是自行加建,存在錯誤。市人民檢察院遂于2018年11月22日依法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監督結果。市中級人民法院經過審查,于2018年12月3日作出行政裁定書,指令某區人民法院再審。2019年1月8日,實業公司向某區人民法院提交撤訴申請。某區人民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第六十二條之規定,裁定:(1)撤銷本院原行政判決書;(2)準許實業公司撤回對市住建局的起訴。 2019年3月6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實業公司另案起訴的市住建局強制拆除行為違法及賠償糾紛案作出終審行政判決,認定實業公司提交的案涉大廈規劃許可證件等文件中5674.62平方米是經涂改后的面積,規劃許可建筑面積應為5074.62平方米。實業公司對法院認定的上述事實無異議。該案最終判決駁回實業公司的訴訟請求。對變造證據行為的責任追究,另案處理。 案例二:浙江省某市國土資源局申請強制執行杜某非法占地處罰決定監督案(檢例第58號) 【基本案情】 2014年5月,浙江省某市某區某鎮村民杜某未經批準,擅自在該村占用土地681.46平方米,其中建造活動板房112.07平方米,硬化水泥地面569.39平方米。市國土資源局認為杜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和《基本農田保護條例》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及《浙江省國土資源行政處罰裁量權執行標準》規定,作出行政處罰決定:(1)責令退還非法占用土地681.46平方米;(2)對其中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45.46平方米土地上的建筑物和設施,予以沒收;(3)對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636平方米土地(基本農田)上的建筑物和設施,予以拆除;(4)對非法占用規劃內土地45.46平方米的行為處以每平方米11元的罰款,非法占用規劃外土地636平方米的行為處以每平方米21元的罰款,共計人民幣13856.06元。 杜某在規定的期限內未履行該處罰決定第3項和第4項內容,亦未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經催告仍未履行。市國土資源局遂于2017年7月21日向某市某區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杜某違法占地行政處罰決定第3項和第4項內容。區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于2017年7月25日作出行政裁定書,裁定準予執行市國土資源局行政處罰決定第3項內容,并由某鎮政府組織實施。某鎮政府未在法定期限內執行法院裁定。 【檢察機關監督情況】 線索發現。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其他案件過程中發現該案線索。經初步調查了解,某鎮政府未根據法院裁定書內容組織實施拆除,土地未恢復至復耕條件,杜某也未履行繳納罰款的義務,遂依職權啟動監督程序。 調查核實。根據案件線索,檢察機關重點開展了以下調查核實工作:一是向法院調閱了案件卷宗材料;二是向當地國土管理部門工作人員了解案涉行政處罰決定執行情況和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的情況;三是檢察人員到違法占地現場進行實地查看。最終查明:市國土資源局的行政處罰決定有充分的事實根據,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符合法律規定,目前行政處罰決定中罰款仍未繳納,法院裁定拆除的地上建筑物和設施亦未被拆除。 監督意見。2018年5月,區人民檢察院分別向區人民法院和某鎮政府提出檢察建議,建議區人民法院查明該案未就行政處罰決定第4項罰款作出裁定的原因,并依法處理,建議某鎮政府查明違法建筑物和設施未拆除的原因,并依法處置。 監督結果。區人民法院收到檢察建議后于2018年5月30日作出補充裁定,準予強制執行市國土資源局作出的13856.06元罰款決定,7月該款執行到位。某鎮政府收到檢察建議后,迅速行動,案涉違法建筑物和設施于2018年7月被拆除。 專項監督。區人民檢察院在辦理該案過程中,發現農村違法占地行政處罰未執行到位問題突出,遂決定就國土資源領域行政非訴執行開展專項監督活動,共監督法院裁定遺漏強制執行請求事項等案件17件,鄉鎮街道未執行法院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案件18件。市人民檢察院通過認真研究后發現轄區內類似問題較多,遂于2018年5月在全市檢察機關開展專項監督活動。截至2019年2月專項活動結束時,通過檢察機關監督,全市共整治拆除各類違法建筑物及設施45.5萬平方米,恢復土地原狀23萬平方米,退還非法占用土地21.7萬平方米。市中級人民法院針對檢察機關專項監督活動中發現的問題,在全市法院系統開展專項評查,有效規范了行政非訴執行的受理、審查和實施等活動。 凱諾拆遷律師提醒大家,雖然征地拆遷是利國利民的好事,但被征收人千萬不能在此過程中提供虛假證明,虛報房屋面積,牟取不當的拆遷利益,這樣不僅會給國家造成財產損失,也會讓自己受到處罰,嚴重者還可能會犯罪。另外,違法占用老百姓土地或是其他土地會面臨被責令拆除的局面,同樣也會受到處罰。 當然,征收部門在征地拆遷中也應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實施征收,其次如果自己的地或是房屋被違法占用、違法強制拆除時,被征收人可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