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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諾拆遷律師:房屋評估報告送達程序,將可能成為你勝利的關鍵因素之一!时间:2019-10-15 阅读 在房屋拆遷過程中,最為突出的就是房屋拆遷補償的問題 ,而任何一道程序出錯都會可能成為此次征收項目的違法之所在,想要最終獲得合理合法的拆遷補償,就千萬不要忽視征地拆遷中的任何一個關鍵點。在很多地區,當地征收方通常在針對被征收人房屋進行過實地評估后,便并未將評估報告送達到被征收人手中確認并公示,隨后便根據評估報告的結果直接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 而國家有明確的規定房屋評估報告須“及時”“送達”當事人進行“確認”并“公告”。若是征收方并未按規定送達并公示,將會導致被征收人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以及對復核評估有異議向房地產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以及進一步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的權利喪失,此權利的喪失可能會直接導致房屋價值確定的不合理,對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造成了重大侵害。 拆遷實例介紹 政府發布征收決定,原告艾某、沙某房屋在征收范圍內。征收指揮部將《關于確認房地產評估機構的通知》張貼于原告被征收房屋門口,通知其選擇評估機構,后征收部門在司法工作人員見證和監督下抽簽確定了評估機構。隨后評估機構向征收部門提交了原告房屋的估價報告。關于征收補償問題,大家始終未與征收方協商一致,因此一直未簽訂安置征收拆遷補償協議。然而征收部門并未并沒有向委托人送達房屋評估結果,便對原告作出了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原告不服,訴至法院,請求撤銷該補償決定書。 最終,經法院審理時發現房屋征收部門在該房地產評估有限公司對涉案房屋作出的商業房地產市場價值評估報告后,未將該報告內容及時送達艾某、沙某并公告,致使艾某、沙某對其房產評估價格申請復核評估和申請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鑒定的權利喪失,屬于違反法定程序。據此,判決撤銷當地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補償決定書》。宣判后,各方當事人均未提出上訴。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按照房屋征收評估委托書或者委托合同的約定,向房屋征收部門提供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應當包括評估對象的構成及其基本情況和評估價值。房屋征收部門應當將分戶的初步評估結果在征收范圍內向被征收人公示。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規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 凱諾拆遷律師溫馨提示: 只有在全面了解被征收房屋補償評估程序后,才能對違法評估說不。若在拆遷過程發現評估程序存在嚴重違法情形時必須要及時申請撤銷,不然它將可能會作為你最終的結果來進行補償,而等到那時再想要維權就會很被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