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凱諾拆遷律師:拆遷補償協議簽好后,為什么會被拿走?原來是這樣的!时间:2019-10-28 【转载】 征地拆遷中最重要的環節就是與拆遷方談好補償后簽訂協議的環節。協議一旦簽訂,那么可以認為這份協議得到了法律的認可,且在簽訂后,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的,被拆遷人與拆遷方應當各持一份協議,且無論雙方哪一方違約都可拿著協議要求對方履行協議。 可是在征地拆遷中,相信大家都會遇到這樣的問題,當被拆遷人與拆遷方簽訂完補償協議以后,拆遷方通常都會直接把拆遷協議全部給拿走,而被拆遷人手里卻連一份復印件也沒有。那么為什么拆遷方會把拆遷協議都拿走呢?下面凱諾拆遷律師就根據辦案經驗來為大家講解一下! 第一,讓被拆遷人找不到相應的證據 簽訂完補償協議,那就是雙方相互制約的紐帶,不管是哪一方違反了協議里面的內容,只要另一方拿著協議就可以判斷出違約責任。因此手里有一份拆遷協議是至關重要的。 假如拆遷方在簽完協議以后,并沒有在協議約定里的時間內發放補償款或是交房,那么,被拆遷人就可以拿著此協議去要求拆遷方履行協議義務。倘若,被拆遷人手里都沒有協議,那么,即使拆遷方違約了,也可能會因被拆遷人手里沒有協議而讓事情變得更為復雜。 第二、為拆遷方留下毀約的時間 征地拆遷涉及到眾多老百姓的切身利益,但是很多老百姓在征地拆遷中都會遇到這種情況,當老百姓補償不合理,去找拆遷方再次談補償的時候,拆遷方通常都會表現出很奈的樣子告訴你“我也想多給你一些,可是我們領導不批呀”等等類似的這種謊話。 相信很多老百姓都會被拆遷方的這種無辜的話給騙了。拆遷是一項涉及老百姓生計的大事,但大家應當要明白,拆遷方工作人員,大多數都經過了嚴格的培訓,比如哪些政策可以享受,執行上限和下限是怎么樣的,對他們來說早已爛熟。 對此凱諾拆遷律師認為,當你真正簽了協議,土地被占,房子被拆,然后拆遷方跟你說領導沒批,政策不允許這樣的情況,一般只有兩種可能: 第一種是,拆遷方為了盡早完成簽約任務,違反相關法律法規給你豐厚的承諾,騙你簽字等,等到拆遷成了事實,然后再以領導不批或是政策不允許等借口,跟你提出修改協議。 第二種是,拆遷方一半人唱紅臉,一半人唱黑臉,一邊給你承諾或是答應你所提出的要求,一邊卻又再拿政策做擋箭牌打時間差,然后等到被拆遷人一般,房子一拆之后再告訴政策不允許之類的話。而這兩種情況往往會形成被拆遷人寄托了無數希望簽訂的拆遷補償安置協議只是一張廢紙,因為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由于另外一方沒有蓋章,補償協議壓根兒就沒有生效。 第三、為拆遷方留下“暗箱操作”的空間 在大多數人的眼里,對于征地拆遷的補償標準,應該是統一的,應該是一把尺子量到底的。可是實踐過程中呢,能夠真正做到這一標準的寥寥無幾,而且還有的地方在拆遷時常常是不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進行,一邊打著“陽光拆遷”的旗號,一邊又搞“暗箱操作”的行為。 拆遷方為了規避相關法律責任,往往會將生效的補償協議統統拿走,其目的就是為了避免相鄰兩家作對比,發現補償如此不同而鬧事。因此,拆遷方是不可能將生效的補償協議留到被拆遷人手上的。 也有很多被拆遷人在與拆遷方簽訂完協議以后,才知道,隔壁鄰居家的補償比自己多出一倍,但是,這個時候,如果要討一個說法,那么首先就得有證據,而被拆遷人手里沒有拆遷協議,那么則意味著被拆遷人很有可能會無計可施,而失去合理的補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