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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協議,結果卻助被征收人一臂之力....时间:2019-11-04 阅读 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是征地拆遷中的關鍵環節,但安置補償合不合理,又是拆遷項目能否順利進行下去的關鍵點?墒菍嵺`過程中,往往有許多的拆遷方為了能夠盡快的達到拆遷的目的,會做出許多讓人無法理解又不利己的事情。 胡先生是陜西省居民,經營著一家金廠,在2015年的時候,當地為了進行城市道路的建設,擬對當地部分土地進行征收。同年,當地相關部門便發布了《關于征收某縣部分國有土地》的公告,對征地范圍等相關內容進行了公告,而胡先生的五金廠正好也在此次征收的范圍之內。隨后,相關部門又對《征收補償安置方案》進行了公示,胡先生想,如果按照此補償標準來補償的話,明顯會遭受巨大的損失。因此,胡先生便拒絕了簽協議。 可是沒隔多長時間,當地相關部門對胡先生的五金廠進行了拆除,胡先生在冷靜之下找到相關負責人理論,結果怎料對方告訴胡先生說,他已經簽訂的補償安置協議,也領取了補償款,聽到這話的胡先簡直如雷一擊。等從胡先生從憤怒中清醒過來時,才想到此次征收中一定存在著不為人知的貓膩。于是為了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委托了凱諾律師。 凱諾律師隨后就馬不停蹄的進行調查,通過調查凱諾律師對案件有了更加直觀的了解。隨后凱諾律師便向相關部門申請了政府信息公開,要求公開此次征收中的有關材料。通過對獲取材料的分析以及對胡先生的詢問,凱諾律師又對協議書上的簽名進行了比對,確認不是胡先生所簽。相關部門這種假冒簽名逼迫百姓搬遷的行為瞬間被揭開。 但是為了能夠盡快幫助胡先生解決補償問題,凱諾律師便又聯系了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希望就補償一事進行協調?墒怯嘘P部門卻堅定的認為胡先生已經簽了補償協議,也領取了補償款。見此態度,凱諾律師又再次向相關部門遞交了復議申請。怎料,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竟主動聯系凱諾律師,希望撤回復議申請,并告訴凱諾律師一切好商量。于是在凱諾律師的機智之下,相關部門說出了實情,說協議書上胡先生的簽名確實是他們所冒簽。最終在凱諾律師的努力之下,拆遷方給予了胡先生雙倍的補償。 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是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為明確房屋拆遷補償安置中的權利義務關系而訂立的協議,可是實踐過程中,由于公權力的介入使原本平等的拆遷行為變得不再平等,拆遷方無所不用其極的想要從拆遷中獲利,不只是拆遷補償標準的不合理,有的甚至還在與被拆遷人簽訂的拆遷安置協議中動手腳、耍手段,設置各種陷阱。在實踐過程中最常見的就是以下幾種: 一、簽訂空白協議 簽訂空白協議,其實風險是非常大的,許多被征收人往往抵擋不住拆遷方所說的福利誘惑,就簽訂了空白協議,而這種類似的案件,大多都因為舉證困難而落入被動。因此凱諾律師建議大家,當拆遷方拿來上面什么都沒填寫的補償協議時,一定不要在空白協議上面簽字,必須要等到雙方將補償談妥后落實到拆遷補償安置協議的合同上再進行簽署。 二、協議內容不明確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明確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拆遷補償內容應當包括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于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面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周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 但是實踐過程中,由于老百姓不懂法,不知法,又對拆遷事項一概不知,比如應該補償哪些,怎么補償、補償方式是什么等等一系列事項的不了解,讓拆遷方經常在協議里面耍手段,不是少補償就是缺少補償事項等,導致被征收人的補償損失不少。 因此凱諾律師建議大家,如果被征收人對拆遷事項不了解或是存在疑問時一定要及時的咨詢專業拆遷律師,讓律師幫助您維護合法利益。 三、以限制人身自由為要挾,強迫被征收人簽訂補償協議 在征地拆遷中,不乏這樣的行為,拆遷方往往為了能夠順進行拆遷,經常會做出一些比較出格的事情,如以限制老百姓人身自由強迫被拆遷人簽字,來達到拆遷的目的手段。 不過根據我國合同法規定,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因此凱諾律師提醒大家,如果在征地拆遷中遇到以上幾種情況或是遇到有人冒充自己簽補償協議時一定要及時的咨詢專業律師,然后通過法律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