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凱諾律師:收到征收補償決定慌了神,凱諾律師助其補償協調成功时间:2019-11-06 阅读 征地拆遷中最重要的就是拆遷補償,而拆遷補償又貫穿于拆遷全程,補償不達標準,自然會給拆遷進程帶來阻礙,但是相關部門往往為了壓縮征收成本,通常將老百姓的拆遷補償款壓制到最低,讓老百姓得不到合理的補償,也造成他們日后生活沒保障,使得雙方的矛盾從此開展。 根據我國《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四)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其次根據《農村宅基地管理辦法》以及《土地管理法》,拆遷補償不僅有房屋補償還有宅基地補償和安置費等。土地補償費是被征收前3年平均年產值的6-10倍,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數計算。且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由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拆遷政策,農村房屋拆遷的原則是必須是拆一還一,房屋價值必須要經過評估,要按將來用途估價給予被征收人補償。 根據相關規定,對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對評估確定的被征收房屋價值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對復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向房地產價格評估專家委員會申請鑒定。房屋征收評估辦法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制定過程中,應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因此來看,不管是國有土地上房屋拆遷還是農村集體土地房屋拆遷都必須是要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來合理給予被征收人補償,但通常在實踐過程中,很多地方實施拆遷卻違背了法律依據。 王先生(保護當事人隱私采用化名)是山東菏澤牡丹區居民,他在菏澤牡丹區有一處合法房屋。后因當地城市的發展建設,需要大量征收房屋,正好王先生的房屋就在被征收的范圍之類,隨后拆遷方找王先生去談補償,但經幾番的苦口婆心,最終還是因補償差距非常的大,就補償一事雙方未達成一致。2017年6月王先生突然就收到相關部門送達的征收補償決定書。 房屋征收的前提條件是必須要保證征收補償費用的足額到位。征收補償費用的足額到位,是保障房屋征收實施工作順利進行的前提條件,更是保障被征收人合法權益的重要前提。但是相關部門并沒有考慮到這些。 于是拿到征收補償決定書的王先生立馬慌了神,他心急如焚的拿著征收補償決定書,四處詢問拆遷律師律師,但他為了能夠有一個好的效果,最終選擇了凱諾拆遷律師團的楊小燕律師及時禎奎律師。 為了能夠在有限的期限內幫助王先生拿到合理的補償,兩位律師隨后就啟動了一系列的維權程序,開始尋找對王先生有利的證據,同時向此次征收所涉及的部門郵寄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書》,申請公開此次征收的審批材料以及批文等相關文件。經過幾個輪回與對方的交戰,出于壓力的征收方主動聯系了王先生,撤銷了征收補償決定書,就拆遷補償一事與王先生進行商討和解,最終在兩位律師的幫助之下,王先生的拆遷補償翻了幾倍。隨后十分欣喜的王先生為了感謝兩位律師送來了致謝榮譽錦旗。 在征地拆遷過程中,我們很有可能會遇到很多個問題,但只要被拆遷人能夠及時冷靜的處理就一定會有一個好的結果,切不可魯莽行事,如果那樣做不但不能使對方做出讓步,反而會給自己帶來傷害。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的規定,被征收人在對補償決定不服時可以通過申請行政復議或是提起行政訴訟的方法保障自己的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