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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這里的土地要被征收!征地總面積43畝,快看有沒有你家?近日,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布土地征收公告。 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十堰市茅箭區2019年度第22批次城市建設用地的批復》(鄂政土批[2019]1340號)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已于2019年10月31日批準同意十堰市茅箭區人民政府辦理征收土地手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實施征收單位:十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茅箭分局 二、 用地項目名稱:十堰市茅箭區2019年度第22批次城市建設用地 三、 征收土地地點:茅箭區武當街辦堰口橋村,征地總面積為2.8760公頃(合43.14畝),其中:建設用地2.8760公頃(合43.14畝)。四至邊界見《土地勘測定界征收范圍圖》。 四、征地補償標準依據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公布湖北省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鄂政發〔2014〕12號)、湖北省國土資源廳《關于公布征地補償安置倍數、修正系數及青苗補償標準的函》(鄂土資函〔2014〕242號)文件的有關規定執行,農業人口安置途徑采用貨幣安置。 五、請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村村民或其他權利人持土地權屬證書或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在本公告發布之日15日內,到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茅箭分局辦理補償登記手續。未如期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的,其補償內容以自然資源和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的調查結果為準。 六、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工商、稅務、公安等部門應停止辦理征收土地范圍內的有關工商、稅務登記、戶口遷移等手續。 七、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新建、搶建的地上建(構)筑物以及新種、搶種的農作物等附著物,一律不予辦理補償登記和給予補償。 特此公告 2019年1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