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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中涉黑涉惡怎么辦?他們會為此付出什么代價?时间:2019-12-02 【原创】 阅读 征地拆遷是最容易滋生出涉黑涉惡的領域。拆遷本是城市發展中不可避免的一個問題,但因涉及到巨大的利益,拆遷往往成了各種矛盾產生的一個焦點。實踐中征收方為達到目的,置法律法規于不顧,找社會人士采取違法手段強迫被征收人簽訂協議或是搬遷,而且這種涉黑涉惡的情況也是屢見報端。那么被征收人在遇到這種情況時該怎么應對呢?首先我們先來了解一下法律是如何規定的: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七條實施房屋征收應當先補償、后搬遷。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后,被征收人應當在補償協議約定或者補償決定確定的搬遷期限內完成搬遷。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禁止建設單位參與搬遷活動。 我們從以上的法律法規中看到,違法拆遷是決不允許的,因此在遇到違法拆遷時,可先向公安機關報案,另外被征收人在沒有被限制人身自由的情況下要對現場進行拍照、錄像,錄音等,確認違法拆遷的主體,然后及時的咨詢專業的拆遷律師。 征地拆遷領域中的黑惡勢力具體的犯罪行為主要包括: 1、故意毀壞財物罪。具體行為包括,拆遷隊采取砸門窗、破壞水電氣、堵下水道、堵門鎖眼、破壞屋內設施等。 2、破壞生產經營罪。無論是拆遷方還是拆遷隊,為了達到拆遷的目的,通常會毀壞生產設施設備、破壞耕地破壞生產經營,以達到他們逼遷的目的。 3、尋釁滋事罪。拆遷方通常會采取惡意辱罵、恐嚇以及攔截等方式騷擾被拆遷戶生活,促使他們在短時間內搬遷。 4、強迫交易罪。在征地拆遷中,拆遷方通常采取暴力行為或軟暴力行為,如哄鬧、暴力威脅、上門騷擾等,其目的是為了讓被拆遷戶產生恐懼心理,達成拆遷協議。 拆遷隊的涉黑涉惡,會為此付出什么代價呢?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規定,房屋征收必須要先補償、后搬遷。其次,在征收過程中,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中的第三十一條規定,采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從以上的規定中我們看到,拆遷中有涉黑涉惡行為的會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如果構成犯罪,那么也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凱諾律師提醒大家,依法依規拆遷是實現和諧征收的前提,只有按照規定實施征收,老百姓才能安居、安業、安心,征收工作才能順利進行。 面對涉黑涉惡,受害人是否可以提起訴訟呢? 根據最高法院《關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范圍問題的規定》,因人身權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質損失或者財物被犯罪分子毀壞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對于被害人因犯罪行為遭受精神損失而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同時,根據相關規定,犯罪行為造成被害人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費等費用。 也就是說,在征地拆遷中,如果被拆遷人受到黑惡勢力的傷害,只要是符合上述規定的,那么被拆遷人就可以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提起民事訴訟要求相關賠償。 在掃黑除惡期間,相信會有越來越多的黑惡勢力團伙得到法律的制裁,被拆遷人如遇到涉黑涉惡的情況,一定要及時的向相關部門反映或是及時的咨詢北京拆遷律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