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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80萬元拆遷補償款為何被重復發放?近日,天元區王家坪片區征地拆遷指揮部財務人員王某因工作疏忽,致使一筆近80萬元的拆遷補償重復發放。拆遷款的發放要經過嚴格審批,是什么原因造成重復發放呢?昨日,天元區紀委監委公布了調查結果。 【線索】征地拆遷重復發放補償款 今年4月,天元區栗雨街道紀工委收到問題線索:王家坪片區征地拆遷指揮部存在重復發放補償款的情況。是工作疏忽,還是故意為之?里面有沒有貪污受賄問題?栗雨街道紀工委干部心中頓時冒出了一連串疑問。 調查組迅速展開初核調查。2017年8月底,王家坪社區一居民家被拆遷,協議房屋補償款為79.36萬元。為加快征拆進度,指揮部財務會計余某經相關領導同意后,以職能部門未簽字蓋章的補償表先行支付了補償款79.36萬元。 此后不久,指揮部辦公室工作人員陳某(該筆補償款支付工作的經辦人)因崗位調整,將手頭工作交接給時任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王某(具體負責補償款支付工作)等4人。 【調查】兩年前的工作交接清單厘清責任 “交接工作的時候,陳某說明了已經付款給這家拆遷戶嗎?進行書面交接了嗎?”調查人員問王某。 “時間太久,記不清楚……”王某試圖開脫。 調查人員介紹,因為時間過去兩年,片區指揮部負責付款的人員換了,整個付款流程參與的人員較多,調查起來難度不小。為了查明真相、厘清責任,調查組人員決定從書證入手尋找突破口。經過多方努力,陳某與王某等4人的工作交接清單被找出來了,清單上注明已付款給相關拆遷戶,須補充一份補償表原件給財務,上面還有王某的親筆簽名。 “當時交接有4個人接手陳某的工作,想著別人會認真看,我就沒仔細看詳細內容。”王某承認,當時他沒有仔細核對,于當年12月以補償表原件制作了支付審批單,并相繼找到該項目指揮長、政委、街道征地服務中心主任、征地工作分管領導、財政所所長共5人審核簽字,交指揮部財務會計余某,再次發放了補償款。 【處理】直接責任人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我只審核補償表中的項目是否符合征拆政策,并沒有看是不是重復付款。”街道征地工作服務中心主任說。會計余某則說:“我看支付審批單上那么多領導簽字審核了,想著應該沒有問題,疏忽大意了。” 目前,經過相關人員積極挽救,重復發放的款項已被全額追回。 栗雨街道紀工委給予直接責任人王某、余某黨內警告處分;區紀委監委對涉案的其他人員分別給予誡勉談話、批評教育等處理,并將該案在全區通報,要求全區各級各單位以此為鑒,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從制度上防范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