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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資源部:禁止違背農民意愿搞大拆大建按照中央《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部署要求,自然資源部近日印發通知,部署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工作,明確以鄉鎮為基本實施單元,整體推進農用地整理、建設用地整理和鄉村生態保護修復。到2020年,全國試點不少于300個,各省(區、市)試點原則上不超過20個。 土地綜合整治是在一定的區域內,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目標和用途,以土地整理、復墾、開發和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為平臺,推動田、水、路、林、村綜合整治,推進城鄉一體化進程的一項系統工程。 首提“鄉村生態保護修復” 自然資源部表示,這次土地綜合整治試點,以鄉鎮為基本實施單元,整體推進農用地整理、建設用地整理和鄉村生態保護修復,優化生產、生活、生態空間格局,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助推鄉村全面振興。 自然資源部明確在編制鄉鎮國土空間規劃時,就要進行統籌安排,按照宜農則農、宜建則建、宜留則留、宜整則整的原則。特別是鄉鎮政府負責組織統籌編制村莊規劃,確保整治區域內耕地質量有提升、新增耕地面積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積的 5%左右,并做到建設用地總量不增加,生態保護紅線不突破。 禁止違背農民意愿搞大拆大建 自然資源部相關負責人還對記者表示,各地在確定試點時,要綜合考慮對全域整治有政府推動、有整治潛力、有整治需求、有群眾基礎的地區,合理選擇試點鄉鎮。 自然資源部要求,各地要堅決防止以整治之名行調整永久基本農田之實、片面追求增加指標搞大拆大建、侵犯農民權益影響社會穩定、盲目投資增加政府隱形債務等不良傾向。 同時,明確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負面清單,嚴格控制未利用地開墾,嚴格保護具有歷史文化價值的建筑;禁止違背農民意愿搞大拆大建,禁止破壞生態環境砍樹挖山填湖、占用耕地搞人造景觀、破壞鄉村風貌和歷史文脈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