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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拆遷利益糾紛,選擇上訪是最后的途徑?可能你錯了时间:2019-12-30 阅读 是拆遷,就會有利益糾紛,畢竟拆遷是一件大事,誰都不想在關乎自身利益的事情上做出讓步。在征地拆遷當中,拆遷方的行為更是如此,拆遷方在征地拆遷當中很多時候都不考慮被拆遷人的處境,也很少依照法律法規合法的進行征地拆遷,這無疑是對被拆遷的利益造成了一定的損失。于是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被拆遷人便走上了一條信訪、上訪的漫長維權之路。 經常有來訪的當事人向凱諾律師說“我向政府反映了我的情況,但沒有結果”,有的是“上級信訪辦讓我們回當地,讓當地的有關部門去解決,我應該怎么辦才好”等等。可從這些話語當中我們不難發現,不少被拆遷人將上訪、信訪作為“救命的稻草”。 將希望寄托于讓上一級官管住下一級的官。可是在依法治國的今天 ,信訪、上訪只是作為緩解社會矛盾的一種手段,不可能直接取代司法解決矛盾糾紛的權威。以下我們就通過一案例來看一下信訪、上訪是否能夠真正解決問題..... 劉女士所在的村莊搞旅游開發,因此,要對劉女士所在的村莊進行土地征收,因測量誤差過大,與事實不符,劉女士找到該村村委會測量組組長楊某,申請重新測量。楊某及測量組其他成員未對劉女士的申請作出任何答復,并將劉女士綁架至村里一處破舊房屋進行故意傷害,威脅劉女士不要再對丈量及征地拆遷造成任何“阻礙”。 劉女士尋求村委會的幫助,但最終仍落到楊某處理。楊某第二次見到劉女士后,再次對劉女士進行故意傷害行為,并將劉女士送至當地精神病院。劉女士得以出院后,其房屋已經被強拆,無家可歸的她再次去公安局詢問案件進展無果后,決定去北京信訪。然而,結果仍舊是門難進,維權無望。 長期以來,很多遭受不公平待遇的群眾常常找上級政府部門投訴,抱著“小鬧小解決”、“大鬧大解決、不鬧不解決”的心態來為自己討回公道,他們寧愿去信訪,也不愿意通過法律來維權,這樣,不僅不能有效及時的化解矛盾,還助長了“信訪不信法”的觀念,同時還浪費了維權的最佳時機,錯過了訴訟的最好時間。 凱諾律師建議大家,比起上訪、信訪去維權,尋求法律的援助是屬于快而準的一種維權方法。法律的存在就是為了給受害者提供更好的維權通道。老百姓也不要一直認為“民告官”這種案件是無法贏的,這種理念是不對的。只要拆遷方存在違法的行為,只要拆遷要以各種手段逼迫被拆遷人去簽補償協議,那么,律師就會從當中找到他們的違法漏洞,用法律幫助被拆遷人更好的去維護合法權益。 要是在征地拆遷當中遇到強拆強征時,老百姓又該怎么辦呢? 遇到這種問題的時候,切忌跟對方起沖突,要保持冷靜,盡量做到靜觀其變。一定要留下證據,比如:照片、視頻、相關文件等,有了這些對以后的維權會有很大的幫助。其次,如果拆遷方強迫被拆遷人簽協議,被拆遷人也不能簽,一旦簽訂了協議,那么,被拆遷人不僅喪失了主動權,也喪失了與拆遷方談判的機會,這對以后的維權可是又加了一層困難。 最后,在遇到征地拆遷方面的問題的時候一定要及時的尋求北京專業拆遷律師的幫助,盡早的讓律師介入到案件當中,讓律師們幫助你們出謀劃策爭取早日讓你的權益得到一定的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