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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征地過程中你需要重點關注這幾個文件!一定要注意!时间:2020-01-03 阅读 新的《土地管理法》已經開始正式實施,相信很多人都對其中新修訂的內容有了一個很明確的認識。在凱諾拆遷律師在以往辦案過程中,經常會聽到被征收人抱怨征收方,在征地時都沒有下發任何文件,就直接實施強拆,很是讓人措不及防,外加無計可施。并且還有些當事人也曾稱,就算是征收方給了文件,自己也不知道哪些才是重點。今天,凱諾拆遷律師就結合這些問題來給大家劃下征地過程中的五個重要文件! 一、征詢意見表 在征地報批前,當地相關部門需要向廣大農民征詢意見,以此確認有關材料作為征地報批的一項。因為我國有明文規定了老百姓在征地拆遷活動中的享有知情權,而知情權是保障其他權利能夠得以行使的基礎所在,因此,簽署征詢意見表代表著農民擁有這些權利,它將直接關系到廣大農民的切身利益。 二、征收土地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第3條規定,征收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應當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組內以書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鄉(鎮)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的,在鄉(鎮)人民政府所在地進行公告。 征收土地公告,即由市縣人民政府在收到征地批文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向征用土地所在地的集體經濟組織農戶進行公告,將征地面積和給予農民的集體補償告知農戶。 征收土地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征地批準機關、批準文號、批準時間和批準用途; 2.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位置、地類和面積; 3.征地補償標準和農業人員安置途徑; 4.辦理征地補償登記的期限、地點。 因此,被征收人在征收過程中發現該公告行為不符合法律規定的,可申請提出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三、征地補償安置方案 征地補償安置方案是由市、縣級國土資源部門在征地公告下發之日起45日內,擬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并公告。 根據《征收土地公告辦法》第八條規定,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本集體經濟組織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面積,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種類、數量,需要安置的農業人口的數量; 2.土地補償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3.安置補助費的標準、數額、支付對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和支付方式; 5.農業人員的具體安置途徑; 6.其他有關征地補償、安置的具體措施。 四、房屋征收補償決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房屋征收部門與被征收人在征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征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征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圍內予以公告。 收到《房屋征收補償決定》后,被征收人要在60日內申請行政復議,或是在6個月提起訴訟將該文書撤銷。如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市、縣級人民政府會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五、評估報告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九條規定: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于房屋征收決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被征收房屋的價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按照房屋征收評估辦法評估確定。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評估報告有疑問的,出具評估報告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應當向其作出解釋和說明。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門對評估結果有異議的,應當自收到評估報告之日起10日內,向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申請復核評估。 以上便是征地過程中較為重要的五個文件,這次你清楚了吧!最后,凱諾拆遷律師提醒,若是在征地過程中,你有任何法律問題都應及時的求助于專業拆遷律師,避免因拖而導致喪失自己的合法訴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