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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遷中我們常見的紅頭文件有這幾種!时间:2020-01-07 阅读 在征地拆遷中亂發紅頭文件的現象時有發生,這種違法行為嚴得損害了被征收人的合法權益。那么什么是紅頭文件呢?紅頭文件是否可以直接起訴? 紅頭文件是行政機關針對不特定的公民和組織而制發的文件,這些文件對公眾有約束力、涉及到他們的權利和義務,它既是對法律原則的實際細化,也是政府部門處理法律沒有規定問題的合法依據,更是處理純地方性事務的合理規范。 簡單的說就是政府為了約束及規范社會某種行為出臺的一個文件。紅頭文件不同于一般的政府發文,每一份紅頭文件都是發文機構考慮再三之后發生的。 在征地拆遷中我們常見的紅頭文件一般有以下幾種: 一、建設項目用地批準文件及申報材料 二、征地批文及申報材料 市、縣政府用地報批時擬定的“一書四方案”(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供地方案;城市建設用地為“一書三方案”,即建設用地項目呈報說明書、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征地批后實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市縣政府批準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建設用地批準書。 三、限期拆除通知書以及斷水斷電的通知等。 在征地拆遷中征收方一般情況下都不會主動公開以上等相關文件,有些文件是需要通過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才能獲取到。不過征地批文及申報材料等階段性的文件是不具有可訴性的。 可訴的一般有房屋征收決定、責令限期拆除通知書以及征收補償決定等具有可訴性,在征地拆遷中房屋征收與征收補償決定是非常重要的。 因此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前提條件必須是征收補償費用足額到位。征收補償費用在作出征收補償決定前應當足額到位、專戶存儲、?顚S谩U魇昭a償費用的足額到位,是保障房屋征收實施工作順利進行的前提條件,也是保護被征收人利益的重要前提。 作出房屋征收補償決定的前提是必須要有生效的房屋征收決。被征收人房屋給予補償的范圍、標準和方式均是依據征收補償方案,而征收補償方案是房屋征收決定的一部分。 凱諾律師事務所專業拆遷律師說如果被征收人對房屋征收決定、責令限期拆除通知、征收補償決定等不服時可提起行政復議或是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時效是60日內而訴訟時效是6個月內。因此被征收人需要把握好復議及訴訟的時間,以免錯過維權的機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