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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律師:農民不簽協議,征收方能強行征收土地嗎?时间:2020-02-04 阅读 法律規定,國家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征收屬于公民使用的土地和房屋,但是在正式征收拆遷之前一定要依法履行法定職責,要在被征收區域內張貼征收公告、補償安置方案等,依法獲得征地批文。當征收方履行了這些法定程序之后,許多老百姓都會認為補償非常的低,從而拒絕與征收方簽訂補償協議,那拒絕簽訂協議之后,征收方是否可以強行征收土地呢? 一、 農民不簽字征收方是否可以強行征收土地 1、土地征收的關鍵不在于農民是否簽字同意,而在于是否合法。如果是合法的征地,農民不簽字也是沒有用的,因為征地是國家行為,是市縣政府代表國家進行的。 2、判斷征地是否合法,最簡單的就是看是否有公告:擬征收公告、征收公告、安置補償方案公告,其次要看是否有征地批文,征地批文是否合法,如果相關部門拿著幾年前的征地批文那就是不合法的,一般征地批文的有效期是兩年。 在征收時,如果沒有看到上述公告或是征地批文,則可以認定征地不合法。對于違法的征地,農民當然有權拒絕,當地征收方也不能強占。 3、當然,各地的違法占地案件不時發生,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建議兩點:一是依法維權,因為農民只有法律這一個武器;二是聯合,最起碼要聯合大部分人。 二、如果對結果不滿意要怎么辦 可以依法向國土資源部門反映情況或通過其他法律途徑維權。訴訟的基本流程: (一)起訴,就是提起訴訟,俗稱“打官司”。當你的權利受到侵犯或與他人發生糾紛后,需要通過人民法院處理的,你必須先起訴。否則人民法院不會主動受理。 (二)審查、受理,起訴之后,人民法院將在七日內對當事人的起訴依法進行審查。認為起訴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法院就會受理,同時向起訴人發出《案件受理通知書》,并且要求其在規定的期限內交納案件受理費。認為的當事人的起訴材料和手續不夠齊全,法院會通知其補辦手續;審查后認為起訴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法院會向起訴人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書》。當事人對裁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后法定的期限內上訴。 所以,不簽字政府是可以強行征收土地的,而能不能征收成功看的不是簽不簽字,而是這一行為合不合法,畢竟我們知道,土地的所有權到底是屬于國家的。 那么,如果對補償結果實在是很不滿意那應該怎么辦呢?應該如何提高補償? 1、利用法律程序 以時間換金錢 征收方一旦確定了征收項目,就會立即實施征收工作。因此,當被征收人發現補償不合理、不公平時,建議被征收人及時委托專業的征地拆遷律師通過一系列的法律手段:如申請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聽證、申請行政復議,提起行政訴訟、申訴等維護自己的權益。此時,征收方會為了項目能如期進行,往往會作出一些妥協和讓步。 2、抓住征收方的違法點 向征收方施壓 征收方在實施具體的征地拆遷工作中,征收行為在實質或程序上或多或少會有一些違法之處,一般只有專業的征地拆遷律師才能夠敏銳的抓住這些違法點,啟動法律程序要求確認違法并撤銷,這對于征收方的征收進程無疑是一個很大的打擊,雖然在此時征收方可能會出現左右法院情形,但被征收人應當要知道,贏得官司并不是我們的最終目的,即使輸了官司,此時可能也會給征收方很大的壓力,在此壓力下,往往會提高補償。 3、尋找自身談判協商的特機會 沒有任何法律和政策依據的漫天要價在任何時候都是不會得到滿足的,征收方堅守補償金額底線的主要原因之一就是擔心過高的補償會使得其他被征收人紛紛效仿。找出自身的合理的與眾不同之處,為自己增加談判籌碼,也為政府的讓步找臺階下。 三、征收方若強行征地該怎么辦? 如果農民朋友的合法權益因征地受到侵害,可以直接向當地國土部門反映情況,或者撥打國土部的違法舉報法律熱線123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