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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紀檢委通報違規(guī)發(fā)放拆遷補助的案例!时间:2020-03-12 阅读 征地拆遷是一項重大的工程,這不僅涉及到被征收人切身的利益,也涉及到國家的利益。因此,法律上是明確規(guī)定,在征收過程中,不能侵占、套取、截留、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但是實踐中,卻往往有人會以掩耳盜鈴的方式套取拆遷工作經費。 2月26日,四川省眉山市紀委監(jiān)委通報了彭山區(qū)原江口鎮(zhèn)(現(xiàn)為江口街道)茶場村“兩委”違規(guī)發(fā)放補助問題。 經查,2016年5月至2018年8月,在彭祖山項目征地拆遷過程中,茶場村時任村黨支部書記袁某某與村委會主任張某某等人商議,以村干部家屬、親朋好友等名義虛增誤工人員及天數(shù)的方式套取工作經費,發(fā)放給村組干部,共計27.06萬元。 2019年12月,袁某某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張某某等四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款予以收繳。 其實在征地拆遷當中不乏這樣的事情發(fā)生,被征收農民經常咨詢凱諾律師說,征地補償費用在發(fā)下來的時候與之前相關部門談好的完全不一樣,明顯補償是折半了,一問村委會,他們就說,要用于修村里的路,要用于改善村里的環(huán)境等。針對這種情況,此前凱諾拆遷律師就代理過一起類似的案子..... 潘先生等人是天津市某村村民,自80年代初為響應改革開放,中央連續(xù)發(fā)布1號紅頭文件,倡導誰開荒誰受益,誰種樹歸誰所有。于是潘先生等人承包了該村的荒山,開荒種植果樹。 但在2013年的時候,潘先生與承包荒山種植果園的村民接到鎮(zhèn)政府和村委會關于土地流轉的通知。此后,相關部門工作人員對潘先生等人果園的果樹進行清點造冊登記,并告知潘先生其果園將由某公司統(tǒng)一經營管理,并且會按照評價給潘先生等人發(fā)放苗木補償款。 評估價公布后潘先生等人均表示滿意。但是在土地流轉工作進行時,村委會突然告訴潘先生等人只能獲得果苗補償款的35%,其余65%的補償款歸村委會所有,且村委會逼迫潘先生等人按照評估值的35%受領苗木補償款,否則村委會將拒絕上報土地流轉手續(xù)。 本案最終在凱諾律師的幫助下,法院認定村委會的做法侵害了集體成員的合法權益,并依法撤銷了村委會關于承包果園內苗木補償金的65%歸集體所有的決定。 本案中,村委會私自截留集體成員的征地補償費很明顯是違反了法律法規(guī)的。 根據新《土地承包法》中的規(guī)定:承包方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二)依法互換、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三)依法流轉土地經營權(四)承包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五)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權利。 新《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九條中明確規(guī)定,土地經營權流轉的價款,應當由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確定。流轉的收益歸承包方所有,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擅自截留、扣繳。 《物權法》第42條第4款規(guī)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補償費等費用。” 但如果確實需要用一筆資金用于村里修繕或其他公益用途的話,也是可以截留一部分的,但是必須是在法律規(guī)定的框架內進行。凱諾律師要提醒大家的是,能截留的也只能是土地的補償款,其他的不能截。而且關于村委會能截留多少,每個地方都有著嚴格的規(guī)定: 《河北省人民政府關于實行征地區(qū)片價的通知》〔2008〕132號規(guī)定,土地補償費20%歸集體經濟組織,80%歸被征地的土地使用權人或者按照家庭承包方式承包土地的農戶。 《山西省征收征用農民集體所有土地征地補償費分配使用辦法》中規(guī)定,土地被全部征用的,其土地補償費以不低于80%的比例支付給被征地農戶。 ...... 征地拆遷涉及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無論是誰都不能侵犯其合法的權益,一旦觸碰到法律底線,那么必然將 會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根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九條規(guī)定: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單位的征地補償費用和其他有關費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二百七十二條的規(guī)定:對于侵占、挪用征地補償費的一般主體,即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追究侵占罪和挪用資金罪的刑事責任;按照《刑法》三百八十二、三百八十三、三百八十四條的規(guī)定:對于侵占、挪用征地補償費的特殊主體,即國家工作人員,追究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刑事責任。 最后凱諾律師提醒大家,一旦發(fā)現(xiàn)征地拆遷補償不合理或是被村委會截留,可及時的向有關部門反映或是向紀檢委舉報,當然也可尋求律師的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