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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進一步加強宅基地審批管理 推進閑置宅基地及農房盤活利用时间:2020-03-18 阅读 近日,海南省農業農村廳、海南省自然資源和規劃廳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宅基地審批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市縣堅持宅基地審批原則,進一步簡化農房報建,推進閑置宅基地及農房盤活利用。 《通知》要求,要堅持宅基地審批原則。一是要堅持規劃先行。結合縣和鄉鎮級國土空間規劃,指導鄉鎮政府按照務實、管用、可操作、能落地的總要求和適當集中布局的原則,編制好“多規合一”的實用性村莊規劃。宅基地的選址應當符合國土空間規劃、村莊規劃。二是要堅持一戶一宅。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農村居民符合條件的可申請一處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175平方米。三是堅持節約用地。對農民建房年度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實行計劃單列。農村村民住房建設應盡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建設用地。 《通知》指出,要進一步簡化農房報建。要明確宅基地申請審查程序、完善審核批準機制并嚴格管理用地建房全過程;按照新修訂的《土地管理法》及《海南省村莊規劃管理條例》的要求及職責分工,認真梳理各環節審批過程中的“中梗阻”,明確宅基地申請到不動產登記證辦理全流程辦事指南及材料清單,會同鄉鎮政府進一步簡化農村宅基地用地建房聯審聯辦流程,提高審批效率,加強對鄉鎮、村相關人員配備和業務指導工作,確保農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審批不出鎮。 《通知》鼓勵推進閑置宅基地及農房盤活利用。要求堅持改革創新,積極探索閑置宅基地及農房盤活利用方式。支持農戶或集體經濟組織在不喪失農戶房屋所有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前提下,以自主經營、合作經營、委托經營等方式,利用閑置宅基地和農房依法依規發展農家樂、民宿、鄉村旅游等,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