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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凱諾拆遷律師:農村拆遷補償談判技巧和補償標準时间:2020-03-23 阅读 隨著國家的發展,許多農民的土地房子被征收,按理說,無論是征收集體土地上的房子還是國有土地上的房子都應當要給予被征收人合理的補償。但實踐中,因村民不了解拆遷方的違法行為,所以往往很難獲得滿意的拆遷補償。那么,被拆遷人應該要知道哪些,才能獲得合理補償呢? 農村拆遷的補償談判技巧 拆遷補償一直是老百姓最為在乎的事情,很多老百姓在拆遷中往往過于激動,被拆遷方輕易的一說,就將心中的底價報給拆遷方,這很容易使被拆遷方的補償被拆遷方識破,所以說,千萬記住,不管拆遷方怎么問,怎么說,都不要輕易的報出你心中所想要的補償款數額。 作為被拆遷人,一定要冷靜的對待拆遷方所提出的種種誘惑性的福利,面對拆遷方時,也要沉著冷靜的去思考拆遷方所說的每句話。只有掌握合適的時機報價,才不會因為報價過低而后悔,也不為報價過高而早早的被拆遷方盯上,才可以讓自己從容地在安全的范圍內爭取最大利益。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被拆遷人在拆遷方的指引下很容易就就將自己的房產證、土地證等一些相關文件交給拆遷方,有的甚至是在拆遷方的各種花言巧語之下,稀里糊涂的就將補償協議給簽了,或是在還沒有協定好補償時就簽了空白協議,遇到這種情況,被拆遷人如果做了,那么,想維權可能就是一件比較困難的事情了。所以被拆遷人在拆遷中一定要謹小慎微的做每件事情,以及思考拆遷方提出的每個問題。 農村房屋拆遷標準 在土地征收中,給予被征地農村的補償費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其他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 征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布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系、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征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以區片綜合地價作為補償依據是補償“市場化”的起步。用“區片綜合地價”代替目前的年產值制度,雖然價格標準仍由地方政府制定,但它是定期調整的,可浮動的,也就是說以后被征收人獲得的補償在一定程度上來說要比現地的補償高。而且,用區片綜合地價作為基準,改變了以往針對具體地塊補償的缺陷,不同用途的征地補償也將統一。 拆遷補償的方式 《土地管理法》中規定,給予被征收人的補償方式為:(1)貨幣補償;(2)產權調換;(3)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 安排宅基地建房:這種補償方式就是需要征收方為被征收人安排宅基地用于建房。 提供安置房:征收方提供給被征收人的安置房必須要根據實際合法房屋的面積差多,也就說是要按照1:1的比例來進行置換。 貨幣補償:房屋拆遷補償價由宅基地區位補償價、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構成。計算公式為:房屋拆遷補償=宅基地區位補償價×宅基地面積+被拆遷房屋重置成新價;宅基地區位補償價=(當地普通住宅指導價-房屋重置成新均價)×戶均安置面積÷戶均宅基地面積;房屋重置成新價格=房屋重置價格×(1-已使用年數÷耐用年限)。 需要注意的是被拆遷人可以選擇補償方式。但是選擇權要受到以下兩種條件的限制:一是拆遷非公益事業房屋的附屬物不作產權調換,拆遷時被拆遷人只能選擇貨幣補償;二是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對解除租賃關系達不成協議的,只能實行產權調換,被拆遷人不能選擇貨幣補償。 必須先補償后搬遷 拆遷是為公共利益而進行的行為,必須是在給予被拆遷人充分補償的基礎上進行的,但是在現實生活中往往有很多拆遷項目,為了項目的進程程度能夠有效提高,便會不管不顧采用一些比較極端的方式將老百姓的房子給拆了。有的甚至是要求被拆遷人先讓房,這就給了征地拆遷方一個很好的壓價手段,往往造成許多補償糾紛。 所以,凱諾律師提醒大家,一定要堅守先補償后搬遷以及拆一還一的原則,只有這樣才能保障最后補償價款的合理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