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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凱諾律師事務所:世代居住房屋已經被強制拆除,我還能主張權利嗎?时间:2020-04-07 【原创】 阅读 生活中,前來咨詢的老百姓總是會提出這樣的問題,我們的房子已經被拆了,相關部門也不給我們公開征收信息,我們該怎么維權呢? 通常情況下,老百姓認為房子在那里自然不必多說,總是可以證明的,但是房子一旦被拆,心里就慌,便不知道該怎么辦了。 其實,不管房子在與不在,只要相關部門的程序不合法,都可以通過合理合法的方式進行維權。 安徽省的村民戚先生就遇到了同樣的麻煩,自己世代居住的合法房屋被政府強制拆除。我們先來回顧一下案件事實: 首先,相關部門作出征收決定,戚先生的房屋也在此次征收范圍之內。2016年12月,市國土資源局發布了《關于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其次,補償款方面雙方未達成一致。由于征收部門給出的補償標準太低,因此,戚先生沒有簽訂補償協議。 最后,強拆決定的執行。因為政府部門一直沒有和戚先生就補償款達成一致意見。征收部門急于完成工作,2018年10月,警務人員及城管執法人員包圍了戚先生的房屋,在區政府及鎮政府領導的現場指揮下對戚先生的房屋進行了拆除。 在報警無果后,戚先生找到北京凱諾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在這個案件中,戚先生提出了三個問題: 第一, 房子已經被拆,我是否可以通過法律的角度進行維權? 第二, 我可以告誰? 第三, 強拆行為是否違法? 針對著三個問題,凱諾律師為戚先生進行了一一解答: 針對第一個問題,對于征收拆遷類案件通過法律維權的標準不是看房屋是否已經存在,而是看行政部門的征收程序、補償方式、強拆行為等是否合法,如果這些程序和內容不合法,那么就可以通過法律的方式進行維權,即使現在房子已經不存在。 第二個問題,根據我們國家相關法律的規定,在土地征收行為中,有權征收的機關為區縣級政府部門。在本案中,區政府有權對戚先生的房屋進行征收。如戚先生想訴強拆行為違法,需要證明強拆行為的主體。根據戚先生提交的證據中,也可以看出區政府及鎮政府的領導及工作人員都位于拆除的現場,因此,我們有充足證據確定區政府及鎮政府是整個強制拆除案件的適格被告。適格被告只能說明,在這個強拆遷案件戚先生可以告他們兩個,但是訴求能不能得到法院支持要看第三個問題的內容。 針對第三個問題,強拆行為不等同于違法行為。因為強拆具有自己執行的法定程序,如果相關部門不能按照法定程序進行處理,那么此時認定為強拆行為等同于違反行為。根據我國《行政強制法》相關規定,行政機關作出強制執行決定前,應當事先書面催告當事人履行義務。并且向當事人說明,履行的期限是多久,履行的方式是什么樣的,涉及到金錢的要明確好金錢的數額和給錢的方式還要告訴當事人依法享有的陳述權和申辯權。而在本案中,區政府及鎮政府在進行拆除行為前,并未按照法律規定以書面形式催告戚先生在什么期限內辦理該住處,也沒有再次提及如何補償,如何安置等問題。并且在整個行為過程中,也并未保障戚先生的陳述申辯權。所以,相關政府的行為嚴重侵害了戚先生的合法權益,屬于嚴重的程序違法行為。 在凱諾律師的幫助下,最終法官判決確認區政府及鎮政府強制拆除戚先生房屋及附屬物的行政行為違法。 通過這個案件,凱諾律師還提醒大家,對于行政機關的強拆違法的行為,大家一定要注重案件證據的收集,比如行政機關強拆現場要及時拍照、錄像,有條件的找一些圍觀人員幫助取證,從而為違法強拆行為提供有力的證據支撐。當遇到強拆行為不知所措的時候一定要敢于通過法律的方式合理維權。 |